全市检察机关首场先进人物事迹报告会举行,六名检察官讲述检察故事
3月24日,全市检察机关首场先进人物事迹巡回报告会在市检察院一分院举行。来自重庆三级检察机关的六名干警代表生动讲述了他们的检察故事,市法院系统、公安系统、司法系统的干警代表,市检一分院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辖区院部分干警代表参加了本场报告会。报告会还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至一分院辖区10个基层检察院。
报告会上,“重庆市担当作为好干部”孙琳,“全国先进工作者、最美公务员”梅玫,“全国十佳公诉人”黄奕玮,“全国案管业务标兵”王方方,“全国优秀公诉人”王岭、郑虹一一上台,分享了自己的检察故事。
六位检察官虽然身处检察工作的不同岗位,但都用实际行动诠释着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和人民情怀。他们始终把人民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有司法保障;他们努力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实现办案“三重境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他们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小案”,努力帮助和挽救每一个失足孩子,让检察办案有温度暖人心;他们常年坚守在平凡的岗位上,专注本心、执着匠心,力求把每件小事做到极致。
近年来,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队伍建设,始终坚持“队伍带精带强”的工作思路,牢牢抓住“人”这个核心,聚焦干部队伍素质能力提升,着力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在全市三级检察机关的齐心协力和共同努力下,重庆检察队伍建设走在了全国检察机关“第一方阵”,身边先后涌现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十佳(优秀)公诉人”“业务标兵(能手)”等24名先进模范,为推动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钟勇表示,举办全市检察机关先进人物事迹巡回报告会,是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三项教育”之一,旨在大力宣传检察英模的感人事迹,大力弘扬检察英模的崇高品质,树立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风尚,激励和引导全市检察干警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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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岭:他逐渐体悟到公诉人的刚与柔
“每一次荣誉的获得都是新的起点。”全国优秀公诉人、重庆检察一分院检察二部四级高级检察官王岭在报告会上,分享了《奔走在办案的路上》。作为一名80后,从小爱追律政剧,他渴望着有一天也能站在公诉席上,站在惩恶扬善的最前沿。
2011年,王岭如愿进入检察系统工作。第一次出庭,作为助理检察官的他发言略带紧张、却又慷慨激昂。庭后,一位“老检察”向他善意地指出,“公诉人在法庭上应该规范使用‘公诉人认为’而不是‘我认为’。”这个改变不仅仅是称谓的变化,更是提醒着他们是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代表国家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发言必须更加严谨、理性、平和。
刚开始,王岭似懂非懂,经过多年历练,他逐渐明白“公诉人认为”背后的深意——法治是对抗人性黑恶与邪恶的围墙,需要代表国家的公诉人,以理性、平和的姿态,摒弃个人情感的干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铸就一块块公平正义的墙砖。
“老检察”的话印在了王岭的心里,在办理每一起案件时,他都能用公诉人的理性对待,坚持法律的刚性,并慢慢体会到法律的柔性。
王岭办理过一起强制猥亵案的犯罪嫌人方某和他的母亲。有过盗窃前科的方某再次犯案,这次情节较重,可能被判处实刑。方某的母亲找到王岭求情,希望他“给年轻的儿子一个机会”。看着这位母亲眼中的泪水,他能感受到这份请求的恳切,也能理解为人父母的不易。看着这位和自己父母年纪差不多的老人,王岭的心里更多的是心痛。他和方某母亲耐心沟通,向她解释了儿子两次走上犯罪之路,需要受到法律的严惩,而这也是唯一能够改变方某的教育方法了。
案件宣判后,方某的母亲又一次出现在检察院办公楼大厅。这次,她告诉王岭,她理解他依法办理案子,更感谢王岭对他们一家倾注的这份心。
来到一分院后,王岭陆续参与到多个职务犯罪案件。因为办案,王岭已经乘坐了64次航班,总行程近10万公里。有人说,一个优秀的公诉人是用案子喂出来的,在王岭看来,一个优秀的公诉人也是用脚走出来的。王岭坚信,肩负指控犯罪职责的检察官不能眼睁睁看着真相从他手中溜走。每一起案件,他都不会错过每一个细枝末节,严谨钻研的办案态度,让他迅速从青涩走向成熟。经过专案的几番锤炼,王岭的业务水平、政治素养得到了全方位的滋养、提升,最终得以走上公诉人比赛的全国舞台,并斩获佳绩。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钱也 实习生 张梦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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