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缴物业费差点成“老赖” 对物管不满也要注意这些问题

07.07.2017  08:44

慢新闻-重庆晚报道,武隆一小区20多名业主因拒不缴纳物业服务费,被物业公司告到法院。判决生效后,小区20多名业主以不满物业公司的服务、房屋质量有问题等为由,迟迟不予履行,仍拒不缴纳物业服务费,差点成了“老赖”。

最后,经过武隆法院执行法官多次交流沟通,业主全部缴纳了物业服务费。对于小区业主以不满物业管理为由拖欠物业费的情况,执行法官表示,判决书生效后,一旦不履行,将会纳入到“老赖”的黑名单,对业主工作和生活都有很大的影响。

拖欠物业费被告

2016年11月,武隆区一家物业公司以小区部分业主拒不缴纳物业管理费为由起诉至武隆法院,武隆法院审理判决业主应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判决生效后,该小区20多名业主以不满物业公司的服务、房屋质量有问题等为由,迟迟不予履行,仍拒不缴纳物业服务费。

今年4月,小区物业公司向武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该执行案件后,经网络查控回馈,执行法官及时将大部分业主的银行存款进行强制扣划。

之后,执行法官到小区对仍然不兑现的业主进行执行,小区业主们因对物业公司的不满,纷纷向执行法官大倒苦水、倾诉委屈。

执行法官为几位业主梳理了物业服务、房屋质量等突出矛盾并指引解决渠道,取得了涉案业主的理解。最终,几名业主主动将所欠物业费缴纳至武隆法院。

要及时留存证据很关键

物业服务质量不达标是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的最常见理由”。承办法官说,部分业主认为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即可不缴纳物业费,完全没意识到单方面拒缴也构成违约。

承办法官在审理物业纠纷案时发现,此类纠纷中的当事人证据留存意识淡薄。比如,业主主张物业服务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时,大多都提供自行拍摄的照片来证明,但因照片无法显示出拍摄时间、地点,而物业公司不认可真实性,业主难以证明物业违约。

部分物业公司也存在类似问题,比如想证明提供了维修、养护等服务,却因未留存单据,或仅提供单方制作的维修、养护单据,证明力较弱。

承办法官建议,业主对物业服务不到位留存证据时,要能体现出拍照的时间、地点。必要时,可通过公证固定和保存证据。遇到房屋质量、其他业主侵权等问题,协商解决未果,应通过法律途径向开发商或侵权人主张权利,而不能以拖欠物业费来消极应对。

法官表示,如今物业纠纷越来越多,大量业主以物业公司管理服务质量存在瑕疵为由,拒交物业费予以抗议,最终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由于缺乏有效的证据收集,此类案件业主胜诉的寥寥无几。

对此,广大业主应当主动与物业公司沟通交流,指出物业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物业公司反馈业主们的诉求。当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时,应当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引导下,摒弃“事不关己、坐享其成”的心态,积极投身参与成立业主委员会,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平台职能,通过协商、投诉、诉讼等合法途径,妥善解决物业公司选聘、物业管理监督、服务质量整改、物业管理费收取等相关问题,才能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物业纠纷。

慢新闻-重庆晚报记者 唐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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