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族宗教委将筹资14亿元加快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扶贫攻坚

24.08.2015  16:06
 近日,重庆市民族宗教委出台了《关于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扶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将重庆市武陵山区域“一区四县”(黔江区、石柱自治县、酉阳自治县、秀山自治县、彭水自治县)和全市14个民族乡作为扶贫攻坚主战场。2015—2018年,重庆市民宗委将安排筹集资金14亿元,中央和市级民族发展资金的90%投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扶贫攻坚。确保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扶贫攻坚任务“2017年基本完成、2018年打扫战场”,与全市同步在西部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推进渝东南“一区四县”脱贫摘帽

  一是牵头协调推进《重庆市武陵山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将实施规划与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建设有机结合,努力建设国家扶贫开发示范区、武陵山特色经济示范区、武陵山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

  二是挖掘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支持培育民族文化企业和开发民族文化产品,每年安排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500万元对民族文化旅游企业进行贷款贴息。

  三是推进武陵山片区各区县旅游协作,促进渝东南民族地区政府融入武陵山片区旅游协作,形成旅游大景区、大环线、大通道,促进民族文化生态旅游产业发展。

  四是加强与国家民委等有关部委和国开行等金融机构的衔接,争取国家资金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向我市武陵山片区倾斜。

  五是充分发挥国家民委派驻重庆武陵山片区联络员的积极作用,争取联络员派出单位对片区各区县在智力扶贫、高校招生、人才培养、科技帮扶等方面给予支持。

  六是持续给予民品民贸企业2.88%的财政贴息贷款,2015-2018年,全市总计要发展民品民贸企业500家,优惠贷款余额累计达到200亿元以上,提供困难民族群众就业岗位1万个,就业的贫困人口家庭增收1万元,带动1万个贫困家庭脱贫致富。

   二、推进民族地区528个贫困村整村脱贫

  一是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欲发展项目。2015-2018年,在民族地区累计安排贫困村少数民族特色村镇项目150个,投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8亿元,重点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和农家乐等,推动贫困户年均增收2000元以上。

  二是实施边远贫困地区突出民生项目。2015-2018年,在民族地区528个贫困村,拾遗补缺的各突出实施一个民生项目,每年安排132个,3年累计安排582个,总计投入资金1.584亿元,逐步解决贫困村便捷出行、安全饮水等问题。

  三是认真做好对口扶贫工作。2015年,安排资金300万元,解决潼南区太安镇蛇形村便捷出行、通信等问题,促进该村实现2015年脱贫目标。

   三、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贫困群众越过贫困标准线

  一是帮助少数民族贫困户大学生完成学业。持续实施“少数民族青年才俊工程”,4年筹集资金5400万元,对二本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的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连续资助三年标准,支持6000名大学生完成学业,解决6000个少数民族贫困家庭因学返贫问题。

  二是康复救助民族地区贫困户残疾人。持续实施渝东南民族地区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2014-2018年,筹措资金8000万元,对“一区四县”贫困户0-16岁(贫困户主要劳动力可放宽到45岁以下)二级以上残疾人实施康复救助。累计康复救助患者2000名,解决2000个贫困家庭因残致贫、返贫问题。

  三是建设外来少数民族维权服务站点。2015-2018年,累计,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较多的社区,根据需要投入资金2500万元,建立100个维权站点,推进外来少数民族维权服务。

  四是做好民族地区统计数据监测。科学、精准编制民族经济运行数据报告,及时反映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扶贫攻坚动态情况,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为保证扶贫攻坚顺利推进,文件还从充分发挥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积极作用,加强对扶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资源配置,动员民族宗教界和社会力量推进扶贫脱贫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扶贫攻坚任务按时按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