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撞烂两辆车后逃逸 民警看100多个视频监控揪出肇事者
男子撞烂了停在路边的车辆,开车跑了,现场留下的线索少之又少。为找到肇事逃逸车辆,民警用了三天时间,多方走访排查,还看完14公里路段的100多个视频摄像头,最终将肇事车辆找到。
9月2日7时30分,重庆江北交巡警石马河大队接到警情称,停在路边的两辆轿车被撞,其中一辆车被撞得几乎报废。随后,民警逐一调取该路段周边的几个监控镜头,但没有获得任何有效线索。
后来,民警通过现场走访,初步锁定了事故发生的时间为当天凌晨三点到四点,肇事车辆为白色轿车,并把车辆碎片带回保存分析。
三天的时间里,民警查看了100多个视频监控,最终锁定了事故发生时间为当日3时53分45秒,肇事车辆疑为白色轿车,但车型和车牌仍然无法识别。根据经验判断,民警将车辆碎片拿到4S店进行鉴定,最终确定了车型。
为尽快找到肇事车辆,民警联系上了交巡警总队视频调度部门,还找到总队车管所寻求帮助,查询车辆信息,然而均一无所获。
无奈,民警只得沿事发路段前后视频镜头进行逐一追查。“功夫不负有心人”,9月5日中午13时许,民警收到支队指挥中心发来信息,“应该是渝BJJXXX,9月2日12时许出现之后再无轨迹”。根据这一重要信息,民警揪出了肇事逃逸车主。
9月6日,肇事驾驶员黄某来到石马河大队,如实讲述了当天凌晨事发经过,对自己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表示愿意赔偿被撞两车的损失。
民警依法对黄某肇事逃逸的行为出具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黄某将被一次性记12分,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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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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