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培训机构审批。即日起至2019年6月底,不再新审批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二是严格规范从教行为。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自行组织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辅导,严肃查处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三是严格规范招生管理。各中小学校不得与培训机构联合或者委托培训机构招生,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为中小学校推荐、输送生源。四是严格规范课程管理。各中小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都不得“超纲”“提前”和“强化应试”教学。五是严格规范考试竞赛管理。严禁利用培训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组织小升初考试招生,严禁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等级考试及“奥数”等竞赛。六是严格规范课外活动管理。因地因校制宜开展课后服务,规范课后服务管理,解决家长“三点半”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