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加强汛期旅游安全:遭遇极端天气关停相关区域景区
正值主汛期,又是暑期旅游高峰旺季,山区、峡谷、河湖沿岸等景区极易发生山洪、泥石流、内涝等洪涝灾害,严重威胁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今(12)日,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联合发布《切实加强汛期旅游安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遭遇极端天气时,要及时关停相关区域景区,严防溺水、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发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风险应对能力,全力保障游客生命安全。
《通知》指出,各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旅游部门要高度重视保障游客生命安全工作,要坚持把旅游安全作为当前旅游管理的头等大事,强化旅游景点、交通出行安全管理,切实规范旅游秩序,加强旅游风险提示,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依法依规加强汛期旅游安全管理工作,针对防汛和旅游工作的特点,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措施,有效防止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各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会同当地旅游部门细化旅游安全应急预案,特别要强化“山边、河边、溪边”A级景区、网红景区以及野外宿营地的游客疏散安置预案,指导旅游景区主管部门、旅游相关经营单位、业主建立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力量配备、物资储备和培训演练,明确防范机制和处置程序,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旅游景区主管部门、旅游相关经营单位、业主要完善安全措施,景区内洪涝、山洪易发区和关键部位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预设游客应急疏散引导线路,明确避险安置区域。
各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旅游部门要结合暑区游览、接待实际,全面细致开展防汛检查,特别要协同气象、国土等部门,加强山区、河岸等景区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易发区、低洼易积水区等洪涝地质灾害风险区域的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保障游客安全。
各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旅游部门要加强与气象、国土、公安、交通、住建、林业、安监、消防、海事等部门沟通协调,健全信息共享、抢险救援联动机制。一旦发生因洪涝灾害引起的旅游突发事件,有关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抢险救援。景区主管部门、旅游相关经营单位、业主要服从救援抢险指挥调度,组织落实抢险队伍,配备必要抢险救援设备,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及食品、饮用水等,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会同当地旅游部门、气象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抓好预警预报,加强雨情、水情、汛情分析研判,运用大数据智能化等手段,提高预报的精准度和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把握主动权。旅游景区主管部门、旅游相关经营单位、业主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旅游安全动态监测和组织保障,及时发布旅游安全预警信息,突出做好“山边、河边、溪边”A级景区、网红景区以及野外宿营地等人员相对密集,洪涝灾害发生风险相对大的区域的旅游安全风险预测和信息发布工作。遭遇极端天气时,要及时关停相关区域景区。要加强游客防灾避险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加强暑期安全教育,严防溺水、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发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风险应对能力,全力保障游客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