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贫困群众吃上旅游饭 人均年收入5000元脱贫
市民在大木乡林下花园游玩。
记者 周勇 颜安 摄
3月30日,天空飘着蒙蒙细雨,不是个旅游的好天气。但在涪陵区大木花谷,20多辆大巴车接踵而至,数百游客在春雨中赏花,为高山村落增添了别样风景。记者从涪陵区扶贫办获悉,该区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助推精准脱贫:目前,全区共有21家企业和合作社参与到乡村旅游扶贫中,带动5000余名贫困群众脱贫。2015年,仅乡村旅游一项,参与的贫困群众人均收入便达到5000元。
记者在现场看到,大木乡迎新社区村民张志远正在接待陆续到来的游客,忙得不亦乐乎。他说:“中午有十来桌接待,一下子就能收入好几千元。这在以前哪里可能哟。”
张志远过去住在一个名叫“坪上”的高山上,家庭人均年纯收入不到2000元。几年前,有企业进驻大木乡,搞起了大木花谷,于是该乡结合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在乡场建起扶贫农家乐一条街,张志远与其余54户人从坪上搬迁至此,开起了农家乐,生意一天比一天好。
如今,张志远的农家乐有14间房28个床位,能同时接待200人就餐;2015年营业收入20万元,家里还买了车。
“乡村旅游改变了我们这个穷乡僻壤。”大木乡党委书记杨伟告诉记者,地处武陵山北端余脉的大木乡,平均海拔在1000米以上,是一个高寒偏远乡镇,山高坡陡、土地贫瘠,农户居住分散,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曾经全乡6个村(社区)中,市级贫困村就有5个,是涪陵区最贫困的乡镇之一。
2006年,乡里引进了重庆市天木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流转农民土地,先后打造了1500亩的大木花谷、1100亩的林下花园和1000亩的岩上花园,全乡4000多名村民有七成吃上了“旅游饭”,很快实现脱贫。
以当地村民吴治明为例,过去一家人每年就靠卖一头猪的收入勉强维持生活;而今土地被流转后,他与老伴万兴淑在花谷打工,月工资合计超过5000元,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涪陵区扶贫办主任王兴勇表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关键是提升造血能力,这需要落实到产业上。涪陵区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坚持产业扶贫等“五个一批”到村到户,坚持精准实施产业扶贫工程等“六大工程”,推行“公司+农户”等龙头企业带动的方式,打造特色产业基地,挑起农村产业扶贫大梁。
目前,以大木乡为代表的一批乡村旅游特色基地已逐渐成形,成为带动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的中坚力量。2015年,该区从事乡村旅游的企业和合作社达到21家,带动发展农家乐2050户,其中贫困户开办农家乐175户,吸纳贫困人口务工300余人。此外,还有1300余户贫困户为农家乐提供土鸡、土鸡蛋、蔬菜等,农产品在当地实现了消化,附加值大幅提升。据涪陵区扶贫办统计,去年该区乡村旅游带动5000余名贫困群众脱贫,仅此一项的人均收入达到5000元。
下一步,该区将按照“一乡一特、一村一品、一户一业”的要求,完善产业扶贫长效机制,为贫困户“扶上马送一程”,实现稳定增收。
记者手记>>>
让乡村旅游“永不凋谢”
农民要致富,产业是关键。在我市的扶贫攻坚工作中,乡村旅游是带动农民脱贫增收的重要产业,其原因有三。
首先,我市居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休闲旅游渐成趋势。
其次,根据测算,乡村旅游的利润率达到55%,以此计算,一户村民每月接待8名游客,按每人每月花费1000元计算,其利润就有4400元。我市乡村旅游旺季集中于6、7、8三个月,仅此3个月,一家农户便可增收1万元以上。
此外,我市有600多个贫困村海拔在800米以上,植被丰富、气候凉爽,空气清新,非常适合发展乡村旅游。
从上述三点来看,涪陵通过乡村旅游带动脱贫,可谓抓住了脱贫攻坚的“牛鼻子”。以大木乡为例,发展乡村旅游后,该乡从涪陵最贫困的乡镇之一一跃成为全区乡村游的一张名片,201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378元,其中旅游便贡献了5600元,是不折不扣的支柱产业。
从记者采访的情况来看,乡村旅游在提高农业附加值、提高农民收入、增加农村就业、美化乡村环境、改善农村生活质量、传承乡村文化、保护古村落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那么,如何让乡村旅游“永不凋谢”,持续发展?记者认为,建管结合非常重要。一是加强贫困地区的旅游资源调查,依托优势资源,发挥精品景区的辐射作用,带动农户脱贫致富;二是综合考虑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旅游的一体化发展,让乡村旅游在农村、农业的现代化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三是对贫困户加强培训和引导,让其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技能,让脱贫攻坚的路子走得扎实、长远。
(记者 周勇 颜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