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无照经营?不要心存侥幸!

18.12.2021  11:12

阳光重庆微信公众号消息,“无证无照经营,不要心存侥幸!”近期,经群众举报、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多家门店因无证无照经营被责令整改。

理发店无照经营被责令限期整改

市民反映,沙坪坝区金悦城一期6栋一楼一住户,未经相邻业主同意,擅自将房屋住改商开设理发店,涉嫌无照经营。

经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住户无证无照从事理发经营活动情况属实,执法人员对该经营场所负责人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对相关问题限期整改。

商铺无照经营 被责令限期整改

市民反映,万州区科龙路1号友豪万商城B区37幢2层,约有9家商铺未办理营业执照,涉嫌违法经营,要求相关部门及时查处。

经万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处部分商铺未办理营业执照情况属实,执法人员依法当场对相关经营者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办理营业执照。

餐饮店无照经营被行政处罚

市民反映,10月29日上午11点,在两江新区一石锅土鲫鱼餐馆就餐,消费1133元,但商家以未办理营业执照为由拒绝开具发票。

经两江新区税务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店确未办理营业执照,故无法办理税务登记及发票事宜。目前,两江新区税务局已协调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店无照经营行为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小区五金店 无照经营被行政处罚

市民反映,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77号枫桦四季小区内一五金店无照经营,希望相关部门及时查处。

经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小区车库内确有一处从事经营活动的五金店,经营者不能出示营业执照,执法人员现场依法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具体规定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从事无证经营的,由查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由查处部门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

原标题:无证无照经营,不要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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