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畜牧兽医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有关单位:
2017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监管措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元旦和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6〕42号)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两节”期间是我市蔬菜瓜果、畜禽和水产等鲜活农产品的传统运销旺季,消费量大集中,质量安全风险增加,问题易发多发,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敏感性强、关注度高。加强“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区县农业部门要把“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依法履职,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主动加强与食药、公安等部门衔接配合,全力以赴抓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让广大市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二、突出重点,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各区县农业部门要围绕问题多发领域、环节和品种,加大巡查检查和风险监测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深化专项整治行动。种植业要突出蔬菜瓜果等品种,以禁限用农药整治为重点,开展农药残留监测,继续完善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和非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行为;要特别加大蔬菜、草莓等时令蔬果采摘期的巡查指导和抽查检测力度,切实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畜牧业要突出“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菌药和生猪屠宰整治,严厉打击饲料中非法添加、养殖环节饲喂、收购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抽检力度,强化奶站和运输车监管,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和假劣兽药、超剂量超范围滥用兽药等行为;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行为,要督促生猪屠宰企业按照《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有关屠宰操作规程,严格做好屠宰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渔业要突出重点环节,深入水产养殖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开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推进健康养殖。加大四大家鱼、鲫鱼、鲤鱼、乌鳢等品种的质量安全抽检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孔雀石绿、氯霉素和硝基呋喃类药物等违禁物质行为。
三、问题导向,切实加强监督抽查
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针对三、四季度例行监测结果和以往“两节”期间反映的突出问题,我委将于近期组织开展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抽检禽蛋、乌鳢、鲫鱼和蔬菜等重点品种不少于50批次。各区县农业部门及其农业执法机构要结合当地实际,以查找问题、治理问题、提升短板为导向,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承担任务的检测单位和执法机构要加强协调配合,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确保抽查工作客观、真实、科学。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追根溯源,及时查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跟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绝不给违法违规者留有可乘之机。
四、强化宣传,科学引导生产消费
“两节”期间,各区县要采取治理整顿和宣传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组织生产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指导力度,督促指导生产者规范生产、安全收获。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知识,增强社会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促进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销售,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放心消费良好社会氛围,从源头上保障两节期间城乡居民饮食安全。
五、严格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节日期间,各区县要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切实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二是要畅通信息渠道,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节日值守,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积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三是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特别是加强对一些负面报道的跟踪分析,对一些不实的、恶意炒作的报道,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快速响应,迅速查明问题源头并妥善处理,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两节”期间生产和流通秩序稳定。
各区县农业部门请于2017年2月25前将“两节”、“两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开展情况报送我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人:陈荣燕,电话89133109,传真89133704,邮箱[email protected]。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