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梁平分局拟强制注销个体工商户公告
24.04.2017 20:10
本文来源: 工商局
根据《重庆市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拟对下列个体工商户(点击查看名单)予以强制注销。对拟强制注销个体工商户有异议的,请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登记机关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梁平区分局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本文来源: 工商局
24.04.2017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