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村社干部及其亲属享受惠农惠民政策必须“十公开”

27.10.2016  20:39

    重庆市通过先期试点,在全市范围逐渐建立起村社干部及其亲属享受惠农惠民政策十公开制度,通过有效的信息公开,不仅可以让群众盯得住村社干部,而且在村干部心中筑起了一道阻挡私欲的“墙”。

 

    “十公开”制度要求,包括村社支部书记、主任、2名综合服务专干和1名综治专干在内的“五职干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包括配偶、户籍关系在任职村社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享受本村社的惠农惠民政策情况必须自行申报,并经上级组织审核后,每年2次利用村务公开栏、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向全体村民公示。惠农惠民政策主要包括群众关注度高的低保、危旧房改造、贫困补助及慰问、救灾救济、种粮直补等十个方面,公开内容可根据每年的政策变化动态调整。

 

    在重庆最早进行“十公开”制度试点的荣昌县安富街道,记者看到各个村张贴在村务公开栏里“十公开栏”都有统一的样式和规范。村干部在本村的直系亲属关系、享受了哪些惠农惠民政策、符合享受的条件有哪些等都一一列表造册,让人看得清楚明白。公示表上,村干部本人、村纪律监督小组组长和村支部书记三个人的签字手印格外显眼。

 

    荣昌区纪委书记童飞说,村干部自行申报的公示内容要经过乡镇街道民政、农委、水务等十几个惠农惠民政策部门的审查,这些部门要对审查结果负责,保证了公示内容的真实。

 

    荣昌区安富街道垭口村三组村民刘吉芬说,过去老觉得村干部在领取国家惠农补助时背后捣鬼,不是自己贪了就是给了亲戚,现在公示的一清二楚,老百姓心里也就踏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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