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金白银买来的门面却被当成过道使用 找谁说理?
渝北区,王女士家在高岩路55幢77号1楼11号的门面。
门面的后墙被打穿,成了出入通道。 本组图片由记者 张路桥摄
记者 余常海 实习生 杨春苑
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的门面,并取得了房产证,可10年来该门面不仅没产生经济效益,反而被所在居民楼的居民们当成了过道使用。昨天,家住渝北的王女士一提起这事就感到很委屈。可如果把“通道”还给王女士,居民楼原本的通道却离得很远,要是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小区居民也同样很委屈。那这事该怎么办呢?
稀奇
产权门面变“出入通道”
昨天,记者来到渝北区回兴街道高岩路55幢77号。这是一栋老式建筑楼,共4个单元,平街1楼有14个门面。在这些门面中间,却有一个“出入通道”。“通道”两旁摆放了各种沙发和椅子,不少居民正在打麻将。“通道”的墙上还贴有回兴街道及双湖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标语。
记者发现,这个“通道”不管是外形还是内部构造,都和旁边的门面一模一样。这是咋回事儿呢?王女士昨日告诉记者,其实这个“出入通道”与旁边的门面一样,同样是门面,是她母亲何裕卿于2004年9月购买的,并办有产权证。
记者在王女士出具的房产证及平面图上看到,这条“通道”原本是高岩路55幢77号1楼11号门面,房屋所有权人为“何裕卿”,建面59.83平方米。王女士说,这个门面是母亲何裕卿当时花了20多万元买来的,但买来后由于没有找到合适的经营项目,门面便暂时空置起来。
门面装上卷帘门被破坏
王女士介绍,2005年,他们准备启用这个门面的时候,来到现场却发现门面已被人打穿了后墙,当成这栋居民楼的出入通道在使用。王女士当时很是气愤:明明是有产权证的门面,怎么会被人当成该居民楼的通道在使用呢?
王女士说,他们想收回门面,便将原本被打穿的门面后墙砌好,并在前门装上了卷帘门。哪知后墙和卷帘门当晚就不知被谁破坏了,门面被迫继续“恢复”成“出入通道”。为此,王女士还报了警,并向双湖社区居委会进行了反映。
“一直在和居民楼的居民协商,可直到现在都没办法协商下来。”王女士委屈地说,门面是母亲花钱合法买来,而且有产权证明,却被这些居民强行占用10年。
无奈
原来通道太狭窄居民叫苦
那王女士的门面为何会被居民们当成出入通道使用10年之久呢?住在居民楼3单元的聂先生告诉记者,高岩路55幢77号共4个单元80余户居民,1楼为14个临街门面,4个单元楼的楼梯出口位于居民楼的背后,王女士的门面恰好位于4个单元的中间位置。
“由于属于集资建房,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开发商。在购房时,没有任何人知道这是个门面,有人对王女士提供的产权证持有异议。”聂先生说,他们购房时,就是从这里进出的,一直都被当成了通道使用。此外,还有另外一个重要原因:若是将该门面归还给王女士,那居民楼的居民出入将非常困难。
记者随后来到该居民楼背后看到,这是一条狭长的通道,宽约2米、长约100米,通道内有各种水泥立柱、空调挂机等。走完这条约100米的通道后,在一个拐角处,就可看到居民楼原本真正的出入口:一条宽约1.5米的狭窄通道。但居民们说,这个通道根本无法满足整栋楼的居民出入需要。
同样住在居民楼的谢婆婆则表示,若是把门面归还给王女士,那居民只能通过居民楼背后的狭窄通道通行,若是发生自然灾害,“万一发生火灾等事故,住在楼里的人根本无法快速逃生。”
回应
相关部门正在协调解决
记者在王女士提供的居民楼1层平面图看到,平面图上确实没有在门面间设计任何通道,居民楼的实际通道只有背后一条狭窄的小路,进出确实很不方便。
不少居民也认为,若是该居民楼有正规的能满足居民使用的通道,也就不会发生这种占用门面的事情。可居民楼偏偏人又多,通道设计又不合理,在没有落实正规的出入通道之前,居民便被迫把11号门面当成通道在使用。
随后,记者也将此事向居民楼所在的回兴街道双湖社区居委会进行了反映。社区负责人蔡晓琴表示,对于此事,他们早就知情,并已向上级部门进行了反映。但在没有上级部门的明确指示下,他们也不会去撤除通道内的宣传语及桌椅板凳。
记者又将此事反映到渝北区回兴街道办事处。街道办分管此事的政法委肖书记表示,目前街道已将此事反映到了渝北区相关职能部门。各个部门正在重新查阅当时的资料,正在协调解决此事。
律师说法
居民如对产权证有异议
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阅文件
重庆锦扬(江北)律师事务所潘兴旺律师表示,产权证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拥有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任何人不得侵占。
潘兴旺建议,王女士可以依法对门面后墙进行修补。若是遭到破坏,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赔偿。潘兴旺同时表示,若是居民即相邻关系人,对房屋规划或产权登记有异议,可向规划等相关部门进行询问调查,申请调阅相关文件,但不能侵占私人产权,否则涉嫌违法。王女士可依法提起诉讼,并追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