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石柱县深入实施环境保护“五大行动”

09.07.2015  12:57

一是实施蓝天行动。推进落实了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督促西南水泥和大唐石柱火电厂脱硫脱硝设备稳定运行,加大对工地、道路扬尘污染整治力度,推进县域内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强化餐饮油烟治理,巩固基本无煤场镇和无煤社区等。1-6月,县城空气质量满足优良天数为167天,优良天数达到92%。

二是实施碧水行动。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通过加大现场巡查力度、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长效机制等方式进一步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乡镇污水处理PPP项目,由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全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的“投、建、管、运”。今年来,地表水、水库水质监测结果均达到功能区标准,县城饮用水源和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三是实施宁静行动。印发了《环境噪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大广场、公园、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活动噪声污染综合整治力度;开展了高中考“禁噪护考”专项行动等。

四是实施绿地行动。严格按规定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进行建设和监管;利用专项资金,17个历史遗留重金属渣场全部完成整治,清理重金属废渣10余万吨。

五是实施田园行动。全面完成三河镇大林村等12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生活污水、垃圾处理效果较好;今年新启动30个连片整治项目正在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建立了乡镇具体负责、县财政补贴、集中统一处理的机制,对农村生活污水、垃圾规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