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区狠抓校车日常管理确保师生出行安全

11.07.2018  20:38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管理体制规范化 。成立由教委、安监、交委、运管、交警等多部门组成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校车安全管理联席工作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专题围绕校车专项治理、日常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等内容研讨交流、交换意见。督促指导31家校车拥有单位成立校车安全管理小组,制定全区校车安全管理台账,归纳梳理校车购置年限、荷载人数、驾驶员情况、年检维修等4类基础信息,确保全面掌握各幼儿园校车管理及使用基本情况。  

二是增强思想认识,确保学习教育经常化 。保持警钟长鸣,多次组织召开区级安全工作治理会、推进会,进一步增强校方责任和安全意识。全面配合区交安办,每季度对所有校车进行1次安全检查,每月对39名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开展1次安全驾驶培训和警示提醒,帮助扭转驾驶误区,提升技能技巧。注重家校联动,充分利用家长会、安全教育课及家校联系平台,定期对幼儿和家长进行校车交通安全教育,鼓励引导家长自觉监督、抵制、举报校车违法行为,全面提升校车安全实效。  

三是堵住管理缺口,确保督导检查常态化 。严格落实驾驶员聘用、学生接送等各环节管控和教育,督促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危险应对及时有效。主动前移校车准入、上路等关口,建立校车安全网络监控平台,安装更新高清摄像头及视频传输装置39套,确保每车每天运行轨迹实时覆盖、可查可看。配合区交巡警大队、属地派出所等单位分时段在上下学路段开展校车安全检查专项检查,重点纠查超载超速、行驶路线偏离、资质年审、灭火器材达标等各项情况。  

四是推动齐抓共管,确保责任落实制度化 。制发《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学生幼儿上下学安全管理》等系列文件,进一步梳理和明确校车监管主体、法人单位、驾驶员三方责任,组织教委机关与校车拥有单位、校车拥有单位与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110份,全面构建安全责任立体网络。依托日常监控、督导检查等方式,定期对校车管理责任方进行评比排名、通报批评。2017年,5所民办幼儿园校车驾驶员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被吊销校车驾驶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