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陈胜才:多元排查化解矛盾,护航社会稳定发展
2020年11月20日,《检察日报》第3版刊登全国检察业务专家、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胜才的署名文章《多元排查化解矛盾,护航社会稳定发展》一文,内容如下: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陈胜才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秩序带来较大冲击,面对多发的涉疫违法犯罪和逐渐显现的“疫情综合征”,必须依法严惩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及时化解疫情防控中出现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重庆市检察机关坚持把排查化解涉疫矛盾纠纷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综合施策办好涉疫案件,受理的涉疫信访、起诉的涉疫犯罪案件全部妥善办理,有力有效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全面排查预警,打好涉疫矛盾化解“主动仗”。坚持“早发现、早稳控、早化解”原则,明确排查范围和案件领域,集中力量排查涉疫矛盾,做到底数清、台账明。
一是统筹指导抓部署。市检察院多次开展部署安排,指导全市三级检察院抓好重点领域、重点案件、重点人员、重要节点的涉疫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把矛盾纠纷抓早抓小,促进案结事了。建立重大涉疫矛盾挂牌督办和漏排通报制度,实行定期督导通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全力实现“三个坚决防止”目标。
二是全面排查摸底数。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涉疫矛盾纠纷进行拉网式筛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绝不留盲区、死角。对排查出的涉疫矛盾纠纷实行清单式管理,做到台账记录详细、案件底数清晰、诉讼动态明了、责任人员明确、化解措施具体,并落实疫情排查专报制度,确保及时准确掌握情况。
三是强化预警防风险。对涉疫案件全部开展风险评估,对可能引发涉检信访和其他社会不稳定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评判,按黄、橙、红三个级别预警标注,针对性制定周密的处置预案,提前采取必要的防范或稳控措施,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阶段。
强化多元化解,打好涉疫矛盾化解“攻坚战”。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边排边化”“随有随化”,区别矛盾纠纷类型,因案施策、多元化解,确保信访风险不上行、不外溢、早排除。
一是妥善处理涉疫信访。全市三级检察院均成立信访专班,在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中做实涉疫信访工作,以“求极致”的要求处理好涉疫信访,维护疫情防控秩序。对群众反映基层组织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个别人员态度恶劣、作风粗暴等信访投诉,及时转交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协调督促妥善解决。对群众举报的制假售假、哄抬物价、利用疫情实施诈骗等案件线索,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办理。
二是落实涉疫案件首办责任。开设涉疫案件办理通道,优先归口办理,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首次办理环节。对涉疫信访或案件,业务管理部门提出首办意见,按照“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的要求快速分流,办案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妥善办理并做好释法析理工作,严格控制“案-件比”,杜绝程序空转、矛盾上交。
三是依法办理涉疫刑事案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化解矛盾、消弭对抗、修复损害、促进和谐”的原则,实现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有机统一。对制售假冒伪劣防护产品药品、暴力伤医、寻衅滋事等严重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坚持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充分发挥刑罚的震慑功能。对在疫情防控中的轻微犯罪依法适用宽缓的刑事政策,促使犯罪嫌疑人真诚认罪悔罪,减少社会对抗,化解社会矛盾。
四是注重加强调解结案。明确对疫情引发的医患纠纷、劳动纠纷、合同纠纷等,坚持“协调为主、和解优先”原则,平衡好各方面利益,尽最大努力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对确有错误的涉疫民事行政裁判,依法抗诉或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更加注重释法说理、释疑解惑,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充分发挥最高检专家咨询网、全市民行检察专家委员会的作用,主动邀请专家委员参加案件评议、咨询、听证,提升案件办理的精准度和公信力。
五是坚持领导包案接访。综合运用检察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司法救助等措施,逐案制定化解方案。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涉疫信访案件落实领导包案,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如垫江县检察院办理一起利用销售口罩实施的诈骗案件,涉及被害人员多,社会影响大,该院检察长包案办理,接访受害群众代表,出庭支持公诉,积极帮助被害人追赃挽损,有效化解了矛盾风险。
完善源头预防,打好涉疫矛盾化解“整体战”。始终聚焦大局、服务大局,积极延伸“四大检察”职能,把参与社会治理、防范化解矛盾纠纷融入检察办案各环节,促进加强源头防治,切实服务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市检察院出台服务保障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12条意见”,部署开展“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努力保障市场主体战疫情、渡难关、稳经营、谋发展,为经济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保驾护航。如荣昌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生物技术公司法定代表人涉嫌刑事犯罪案件中,在全面审查案件和深入了解企业经营情况的基础上,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提振了企业的信心,后来,该企业被确定为全市抗疫物资重点生产企业,为抗疫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运用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结合办理涉疫案件,深入剖析查找制度缺陷和监管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监管治理,努力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域的效果。如四分院办案中发现黔江区在卫生安全监管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向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黔江区生态环境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监督管理,被建议部门全盘接受了建议内容并切实整改落实,获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好评。
三是加强涉疫公益问题源头防治。开展对防疫医疗废物处置专项监督活动,消除医疗废物处置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防范疫情蔓延传播。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针对偏远山区非法狩猎、食用野生动物案件频发,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重大隐患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提出治理建议,促进加强野生动物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