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等”外齐发力,五大领域全覆盖——2020年重庆检察机关立案“等”外公益诉讼164件
1月15日,市检察院召开“等”外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市检察院五部副主任彭劲荣介绍了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等”外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市检察院检察八部主任陈萍通报了相关典型案例。发布会由市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室主任侯映雪主持。人民日报、新华社、法治日报、中新社、重庆日报、重庆晨报14家媒体参加发布会。
2020年4月,重庆市检察院出台关于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拓展办理公共安全,互联网公益保护,文化遗产和国家尊严保护,未成年人、妇女权利保护,消费者、投资者权利保护等五大“等”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20年全年,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各类“等”外公益诉讼案件164件,开展诉前程序150件,起诉10件,拓展领域全面破局见效,形成公益诉讼新格局。
——公共安全领域
聚焦消防、卫生、交通等探索公共安全领域办案,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7件,其中涉及公共消防安全案件21件,公共交通安全案件9件,净空保护案件2件,其他案件25件;立案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均为销售假冒伪劣非医用口罩妨碍疫情防控类案件。
两江地区检察院针对某高铁沿线天然气管道违规下穿铁路问题,分别向铁路行政监管部门、地方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促成路地双方协同履职,推进涉铁安全隐患得到排查治理,形成解决系统性问题的示范效应,该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全国铁路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市检察院部署开展医疗废物处置专项监督。璧山区检察院在摸排中发现医疗机构处置医疗废物不规范问题线索,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区两百余家医疗机构整改到位。
——互联网公益保护领域
聚焦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突出问题探索互联网公益保护领域办案,共立案5件,其中针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针对行政机关怠于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监管职责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以侵害个人信息为代表的网络侵权危害公益事件屡有发生。保护个人信息,守护“云公益”,检察机关责无旁贷。
2020年7月,市检察院第五分院针对高等院校学生信息非法泄露和APP软件违法获取用户个人信息问题,分别向市级相关部门送达诉前检察建议。为此,相关部门立即制订方案启动整改,做实做好学生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该案是全市首例个人信息保护、应用软件监管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对全市探索互联网侵害公益领域办案具有借鉴意义。
——文化遗产和国家尊严保护领域
聚焦破坏文物和文化遗产、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不力、损害国家尊严、损害公序良俗及核心价值观等问题,探索文化遗产和国家尊严保护领域办案,立案行政公益诉讼50件,其中涉及文化遗产保护案件22件,英烈纪念设施保护案件17件,国家尊严保护案件11件;立案民事公益诉讼3件。
市检察院与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签订《文化遗产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协议》,明确建立信息通报、线索移送、人才交流互聘等九项机制。大足区检察院联合大足石刻研究院设立“文化遗产检察官”办公室,研究院专家被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该院成功起诉全市首例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黎某等人盗掘古墓葬案。
——未成年人权利保护领域
聚焦网吧、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校外培训机构无证办学,校园周边烟草、彩票销售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问题探索办案,共立案38件,均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其中涉及校园周边违规经营烟草13件,涉及校园周边违规经营彩票3件,涉及网吧、KTV等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8件,校园周边消防安全8件,校园周边交通安全2件,其他案件4件,督促整治校园周边违规经营烟草、彩票门店173家。
酉阳县检察院针对该10余家kTV、网吧等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问题,向县文旅委送达检察建议。随后县文旅委对全县38家娱乐文化行业负责人开展教育培训,并成立专项整治执法小组,检查网吧48家、娱乐场所50次,要求10余家场所进行了限期整改。
——消费者权利保护领域
聚焦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宣传等损害众多消费者权益突出问题探索办案,立案行政公益诉讼2件,均已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立案民事公益诉讼1件。
秀山县检察院针对辖区内多家美容美体美睫美甲及日化用品销售个体户存在违规使用医疗器械、使用未经批准上市的药品、虚假宣传等现象,向两个相关部门送达诉前检察建议,两个部门迅速联合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医疗美容个体户23家,对其中2家轻微违法的个体工商户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对其中5家违法违规的个体工商户立案调查,取得较好效果。
重庆市检察院检察五部彭劲荣副主任表示,下一步市检察院将推出一系列有力举措进一步推进公益诉讼等外探索工作。探索圆桌会议等工作机制,强化与行政机关或其他有关当事人沟通,积极开展公开听证,确保办案质效。针对涉企案件,要求严格落实开展经济影响评估要求,推进保公益、保市场主体协调同步。进一步聚焦人民群众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更好地发挥公益保护作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新时代美好生活需要,在更广领域落实加强对法律实施监督的要求,推动和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典型案例一:
开州区检察院办理的全市首例烟花危化品类行政公益诉讼案
2019年11月11日,开州区检察院在开州本土网站上发现“开州非法烟花爆竹猖獗,危及百姓人身安全”的案件线索。2020年5月,该院调查发现,临江镇现仅有一家烟花爆竹经营点具有合法手续,其余均为非法经营,上述烟花爆竹非法经营乱象已持续存在三年,且无法从正规厂商进货,只能从非法厂商私下购入,货源无法保证合法、正规,货物质量更是得不到保障,提供的缺陷产品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且有发生安全事故的严重隐患,群众反映强烈。
2020年7月17日,开州区检察院向区应急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着力整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现象,并及时出台相关文件、建立长效机制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
本案作为全市首例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烟花危化品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不仅是公益诉讼“等”外探索成果的有力体现,更是对当地经营烟花爆竹的市场主体、民营经济的有效规范和保护;检察机关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前后持续沟通磋商、跟踪问效,为行政机关的监管活动注入检察力量,检察机关、行政部门、市场主体三方良性互动,共同为烟花危化品经营市场寻找到合法健康发展之路,系统解决了非法烟花爆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隐患,最终实现检政商三方“共赢”,达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
典型案例二:
大足区检察院办理的黎某等五人盗掘古墓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20年5月,大足区检察院在走访文物保护部门了解到辖区发生了一起盗掘古墓葬案件,后经逐级请示上级院同意,遂成立专案组调查核实案件具体情况,研究公益诉讼可行性。大足区检察院借助与大足石刻研究院签订的《关于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加强公益诉讼与文物保护合作的协议》,会同市区两级石质文物保护专家研究确定以文物的损失价值或修复费用为本案保护标的,并委托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大足石刻研究院联合开展对被盗掘古墓葬的损失评估及修复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相关费用核算。
通过办案,检察机关不仅加强了与文物保护部门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职能合作,而且催生出“文化遗产检察官”公益诉讼工作制度,在大足石刻博物馆内设立“文化遗产检察官办公室”,派遣四名文化遗产检察官轮值开展线索受理、联合巡查、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工作,聘请三名文物保护专家兼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公益诉讼办案并提供文物保护专业意见,有效地将文物保护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为大足石刻等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和永续传承提供了“升级版”的检察服务。
典型案例三:
大渡口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区文旅委依法整顿校园周边文化市场公益诉讼案
2020年5月至6月,大渡口区检察院在“莎姐”云平台陆续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部分中小学周边有淫秽光碟和色情书籍售卖,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影响校园周边文化市场安全。
接到举报后,大渡口区检察院立即摸排线索,经市检察院审批后,及时立案调查。8月15日,大渡口区检察院向区文旅委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区文旅委高度重视,立即拟定整改方案并反馈检察机关。为确保检察建议的落实,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区文旅委联合区委宣传部、区教委、区公安分局开展 “校园周边文化市场安全”专项检查,检查校园周边出版物经营单位29家,收缴非法出版物1700余张册,打响了全市影视、书籍涉未公益诉讼“第一战”。
有序的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是未成年人,特别是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检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敏锐性,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出发,将该类现象纳入公益诉讼“等外”监督范畴,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重要作用,推动职能部门搭建衔接联动机制,对校园周边文化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并形成长效机制,实现综合治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实现对未成年人的有效保护,实现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