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法院强化行政协调促进纠纷实质化解
11.12.2015 12:01
本文来源: 法院
重点关注可调案件。统计分析近年来行政案件数量特点,重点关注土地林地权属案件、社会保障案件、行政赔偿案件等三类具有较大可协调性、历史和解率较高的案件。对以上三类案件,要求承办法官自立案后即着手制定协调方案,主动联系协调当事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力争在庭前实现协调化解。如陈某诉武隆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社保行政一案,经协调市人力社保局专门出具批复对相关诉求予以解决,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1-11月,三类重点案件和解撤诉率达75.3%。
注重利用勘查时机。对涉及土地、林地权属争议等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现场情况较为复杂的案件,要求法官对每案进行现场勘查,并尽可能召集各方当事人,邀请基层干部、知情群众参与勘验。充分运用心理技巧,利用知情人员在场、当事人不易编造谎言的有利情形组织调解,力促当场化解矛盾纠纷。如龚某某诉垫江县规划局、重庆市规划局规划行政一案,承办法官利用现场勘查时机展开调解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现场达成和解协议。1-11月,开展现场勘查协调42次,达成和解协议26件。
强化释明辩法析理。针对重大、疑难、敏感、复杂的行政案件,强化庭前、庭审、庭后各个环节的法律释明工作。在释明过程中,要求法官注重维护案件审理的程序公正,避免带有倾向性观点介入双方争执,且不能就事实问题进行释明。主要围绕所涉法律法规的法学原理、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明,并将释明情况记录在卷,防止当事人对裁判结果产生合理怀疑。1-11月,共对69件案件释明90余次,服判息诉率达88.24%,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 来源:武隆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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