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1000余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齐学《民法总则》

10.07.2017  18:12
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法律意识,7月7日,涪陵区组织举办了《民法总则》专题法治讲座。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孙鹏授课。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种及灵主持讲座。  区四大班子在家领导,中渝驻涪单位主要负责人,全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政法系统、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处级以上干部共1020余人听取讲座。
    孙鹏教授详细阐述了中国民法典的时代意义,重点从胎儿利益保护、被监护人自我决定权与利益最大化、失踪者利害关系人保护之强化、法人分类与社会组织治理现代化、信息化时代的权利、通谋虚假意思表示之效力、违法行为之效力、狭义无权代理的效力、兼顾公平与效率的诉讼时效、好人免责条款、英烈条款、民事责任的独立性和优先性等12个方面,运用大量生动的事例,对《民法总则》的主要内容进行解读,深入浅出,内容丰富翔实,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
    种及灵区长在总结讲话时说,要深刻认识《民法总则》出台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把握《民法总则》精神实质。要深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民法总则》,不断增强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领导干部要在贯彻实施《民法总则》中带好头、作表率,模范遵守《民法总则》,严格执行《民法总则》,带动全社会加强对《民法总则》的学习和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