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法院充分发挥诉讼联络员“五大员”作用成效显著

31.03.2016  16:29
  彭水法院充分发挥诉讼联络员“五大员”作用成效显著

  为有效克服区域劣势,实现案件源头分流化解,准确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彭水法院充分发挥诉讼联络员“五大员”作用,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效果。

  一是文书送达员。实行村(居)民委推荐、乡镇街道审核、人民法院考察的选任模式,坚持“无盲点、全覆盖”选任思路,积极构建“点状式、网络型”诉讼联络员工作平台,特别注重在交通落后、居住分散、诉讼不便的地区选任诉讼联络员,充分依托诉讼联络员进行法律文书送达。2015年以来,通过诉讼联络员协助送达各类法律文书638件次,有效缓解了送达压力。

  二是纠纷调解员。充分发挥诉讼联络员扎根基层,群众公信度高的天然优势,依托诉讼联络员进行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将纠纷化解于法庭之外。加强诉讼联络员调解知识及调解技巧培训,通过专项培训、技能辅导、庭审观摩等形式,传授调解知识,讲解调解技巧,交流调解经验,增强诉讼联络员调解能力。2015年以来,共组织开展调解能力专项培训3次,邀请进行庭审观摩215人次,通过诉讼联络员调解结案402件。

  三是民意传达员。巩固强化诉讼联络员联络沟通功能,通过诉讼联络员广泛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反映当地群众诉求和矛盾纠纷信息,委托诉讼联络员开展当事人回访,每二月组织召开一次诉讼联络员座谈会,对诉讼联络员反馈的社情民意进行搜集汇总,针对性地调整工作重点,转变司法作风。2015年以来,诉讼联络员受托进行当事人跟踪回访138人次,反馈当事人及社会各界意见372条,为法院明确司法重心,规范司法行为提供了可靠依据。

  四是法治宣传员。邀请诉讼联络员一同开展送法下乡等普法宣传活动,定期对诉讼联络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采取法律串讲、名家讲坛、交流座谈等方式,重点就婚姻法、继承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识进行培训讲解,通过诉讼联络员在县域范围内进行流动普法宣传,在“拉家常”中向群众灌输最新司法理念。2015年以来,共组织法律串讲5次,观看名家讲坛2次,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活动4次。

  五是执行协助员。积极拓展诉讼联络员工作范围,挖掘诉讼联络员工作潜力,通过诉讼联络员查找被执行人居住、财产线索,协助做好被执行人思想劝解工作,劝导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全面地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5年以来,彭水法院诉讼联络员提供执行线索368条,协助执结案件532件,有效加强了执行兑现力度。 来源:彭水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