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容情 彭水法院果断拘留1名暴力妨碍公务人员

28.04.2017  21:27
  近日,彭水法院第五人民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男方家属纠集数十人肆意哄闹法庭,阻止女方当事人王某离开法庭,并推搡法院工作人员,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彭水法院依法决定对男方当事人韦某忠的父亲韦某寿拘留十日,对韦某忠的妹妹韦某梅予以训诫,并责令其具结悔过。

  原告王某与被告韦某忠离婚纠纷一案,因涉及当事人隐私,承办法官依法决定不公开开庭进行审理,经当庭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调解离婚。闭庭后,韦某寿指使原、被告共同生育的五个子女将原告王某拉住不准离开,法庭工作人员进行劝导后引导原告王某离开法庭,遭到韦某忠及其亲属阻拦,韦某忠对承办法官进行推搡,并与韦某梅等人在法庭内肆意哄闹。鉴于此,彭水法院对涉事人员果断进行控制,根据涉事人员的行为性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相关规定,依法对涉事人员作出相应处理。

  经了解,原、被告共同生育了五个子女,原告王某因家庭矛盾离家出走已四五年,被告韦某忠常年在外务工,五个子女均由祖父母韦某寿夫妻二人进行生活照料,韦某寿家人对原告王某心有怨恨。尽管韦某寿家庭的境遇在情理上值得同情,但对聚众哄闹法庭、暴力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打击,以维护法律权威,保障司法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 来源:彭水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