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县级水生动物防疫站建设运行督导调研的通知

02.07.2016  05:34

渝农办发〔2016〕106号

 


各区县(自治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根据《农业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县级水生动物防疫站建设运行督导调研的通知》(农渔养函〔2016〕22号)精神,为全面摸清我市区县(自治县)水生动物防疫站(以下简称县级防疫站)项目执行情况,督导各地规范县级防疫站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加快渔业转方式调结构、打造百亿级生态渔产业链的重要推动作用,我委决定对全市县级防疫站建设运行情况进行督导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调研目的

全面摸清我市县级防疫站建设和运行情况,督导各项目区县加强县级防疫站建设与管理,为全市水生动物防疫总体工作提供有效支撑;总结县级防疫站建设运行工作经验,查找建设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为我市和农业部研究制定提升县级防疫站服务能力的政策措施提供参考。

二、督导调研内容

(一)县级防疫站基本情况,包括实验室职能定位、技术人员状况、设备使用情况及经费保障等。

(二)县级防疫站开展水生动物防疫和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工作情况。

(三)各地在发挥县级防疫站作用方面好的经验和典型做法。

(四)目前影响县级防疫站功能发挥,制约进一步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超过建设期限尚未竣工验收项目(自投资计划文件下达之日开始计算,建设期限2年)的原因剖析、整改落实督导情况。

(六)加强县级水生动物防疫工作的有关建议。

三、督导调研范围

本次督导调研范围以已建成和在建的县级防疫站为重点,具体包括巴南、永川、合川、黔江、万州、长寿、璧山、潼南、铜梁、江津、开县、涪陵、南川、垫江、大足共15个县级防疫站。还没有建立县级防疫站的区县(自治县),应当根据水生动物防疫工作实际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当前机构改革总体部署,积极争取上级和本级投资建设,研究拟订加强水生动物防疫工作的办法和措施。

四、工作安排

配合农业部实地督导调研有关要求,我市本次督导调研工作采取书面调查和实地督导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一)调查摸底。 各区县(自治县)负责填写《县级水生动物防疫站建设与运行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县级水生动物防疫站自查评分表》(见附件2)、《县级水生动物防疫站运行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并根据督导调研内容和要求形成自查报告。

(二)实地调研。 市农委督导调研组将对部分县级防疫站开展现场督导调研,对还没有竣工验收的县级防疫站进行全面重点督导调研,并配合国家渔业渔政管理局督导调研组开展实地督导调研工作,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调研组织。 本次督导调研工作由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区县(自治县)要明确专人做好联系协调、填报表格及相关材料报送等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水生动物防疫是《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赋予渔业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加强水生动物防疫是当前我市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重点工作之一,也是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支撑。各区县(自治县)渔业主管部门要从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的高度,充分认识水生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水生动物防疫工作摆在和陆生动物防疫、渔业生产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将其作为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建设年”和“能力提升年”的重点工作,扎实搞好督导调研工作,认真抓好防疫措施贯彻落实。

(二)落实责任,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各区县(自治县)渔业主管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责任,摸清情况,达到以督导促落实、以督导促提高的目的。通过本次督导调研,争取市水产站加挂“重庆市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牌子,依法履行水生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职能,区县水产技术推广机构争取加挂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牌子,落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定位,渔业重点区县争取纳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扶持范围。已经建成防疫站的区县(自治县),今年内务必组织开展水生动物疾病诊断、药敏试验、水产品质量检测、渔业环境监测四个方面的工作,没有建立防疫站的区县(自治县),也要组织开展药残检测和药敏试验,所有区县(自治县)都务必加快水生动物检疫防疫机构和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水生动物检疫的工作部署,确保水产苗种产地检疫顺利开展。

(三)明确要求,按时报送有关资料。 各区县(自治县)渔业主管部门要根据督导调研的有关要求,围绕督导重点内容,对责任落实、工作开展和措施运用等情况进行自查自检,找出存在问题,分析产生原因,制定改进措施,提出工作建议,形成《县级水生动物防疫站建设运行情况报告》。请各区县(自治县)于2016年6月底前将督导调研工作联系人信息(含姓名、单位、手机号码)报送市水产技术推广站,8月底前将自查报告及附件材料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同步发送电子文稿。9月15日前,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牵头形成全市综合督导调研报告上报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市水产技术推广站联系人:卓东渡,联系电话:8671636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http://www.cqagri.gov.cn/zw/upload/2016/07/636029575018820787.doc

          1.县级水生动物防疫站建设与运行情况调查表

          2.县级水生动物防疫站自查评分表

          3.县级水生动物防疫站运行情况汇总表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