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法院引入家事调解员 修复亲情定制式
15.01.2018 21:31
本文来源: 法院
调解员个性化方案修复亲情
“我们感情已经破裂,孩子我不抚养,婚一定要离。”2017年12月的一天,家事调解员张鼎渝还想再多了解当事人感情“症结”,情绪激动的原告周某便匆匆挂断了电话。
“无论是电话调解,还是上门调解,吃‘闭门羹’是常有的事。但我并不放弃,只要有希望,就会想方设法修复‘带裂痕’的感情,挽救出问题的家庭。”张鼎渝说。
第二天一大早,张鼎渝决定登门,并走访原、被告居住地、工作单位等,了解在亲人和同事眼里当事人的性格、情感等状况。
夫妻俩都属于典型的冲动型性格。经了解,2015年,他们的孩子出生后,双方常因孩子抚养、婆媳关系等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夫妻关系因此出现裂痕。
“作为江北区法院特聘家事调解员,我还是一名心理咨询师。在调查了解情况基础上,我对当事人成长背景、性格特征、身体状况、心理状况、社会功能评价等方面做了精细的心理测评。经过综合评估当事人心理预期、心理健康、情感需求、内心诉求等因素,我认为双方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于是制定了个性化亲情修复方案。”张鼎渝介绍说。
在充满温情的家事调解室里,张鼎渝根据方案,指导当事人详细填写《夫妻财产信息采集表》《子女抚养信息采集表》,明确细化争论焦点后,对双方开展了调解。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聊天”,夫妻二人共同回忆了生活中温馨的点滴,冷静思考了如离婚,幼子的生活状况……原告周某坚持离婚的态度逐渐松动。
“我不起诉离婚了,我们都愿和好如初,回家好好过日子。”双方终于冷静地做出了决定。此案成功调解结案。
“2017年以来,我共参与78件案件的调解和情感修复工作,成功调解62件,通过消除对立情绪,修复心理创伤,妥善化解纠纷,促进了家庭和谐。”张鼎渝说。
家事审判法官李元兵说:“家事纠纷涉及情感和心理因素,人身属性强、对抗情绪大、亲情修复难。解决了当事人情感和心理需求,才能实质化解家事纠纷。”
“江北区法院通过引入家事调解员,建立全流程、定制式亲情修复机制,有效提升了家事案件办理效果。全流程修复是按照办案流程,构建‘逐级分流、逐步缓和、全程覆盖’的修复机制。定制式修复是以当事人感情现状、矛盾程度、心理状况和既往历史等为基础,对家事案件综合评估,根据矛盾的特殊性,制定个性化亲情修复方案。”家事审判法官凌文英介绍说。
57份“法官寄语”把亲情修复贯穿办案始终
妻子王某不同意与张某离婚,并以先杀死儿子再自杀等语言相威胁,案件矛盾十分激烈。
凌文英了解到,王某情绪极易失控,容易走极端,且危及未成年人生命安全,于是采取了全流程、定制式亲情修复方案。在此案开庭前,法官认真倾听王某的内心诉求,针对性开展疏导工作;设置了30天和解冷静期,随时关注王某心理变化,帮助平复情绪、打开心结;采取“圆桌座谈式”审理方式,特邀心理咨询师、双方亲属组成专门的调解团队,引导夫妻双方认真分析感情现状、子女成长等情况,理性思考感情是否尚有修复可能。
“同意离婚,感谢您凌法官,我决定放手。”王某拉着凌文英的手说。
最终张某与王某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清偿全部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调解离婚。凌文英还特意在调解书中附上劝导当事人理性生活的“法官寄语”。
“江北区法院在裁判文书中附法官寄语的做法很有特色。情真意切地讲道理谈感情,劝导当事人正确取舍,修复亲情,理性对待婚姻家庭生活,对家庭和谐无疑大有帮助。”全国人大代表郑尚伦旁听江北区法院家事审判示范庭后表示。
据了解,2017年以来,该院在57份裁判文书中附“法官寄语”,将亲情修复贯穿案件办理始终。 来源:江北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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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2018 21:31
输了官司却向法官送锦旗
12月19日下午,在渝北区法院大门口,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