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五项措施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24.03.2015  12:12

今年以来,重庆市江津区以十大专项执法行动为重点,高要求、严措施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一是控制源头,调整能源消耗。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全年淘汰燃煤锅炉16台;巩固8个无煤区创建和5个无煤镇街建设。

二是出台政策,防治机动车污染。江津区政府对“黄标车”淘汰工作进行补贴,全面实行“黄标车”区域限行,全年淘汰1723辆“黄标车”,对43家加油站进行油气回收治理。

三是狠抓重点,治理工业废气污染。对8家工业企业进行废气脱硫、除尘及深度治理,1家企业进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整治商品混凝土行业,确保达到控尘“十项要求”和粉尘排放达标。

四是强化引导,调整产业布局和结构。严格环境准入,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对全区2家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五是严格监管,整治城区烟尘污染。强化工地扬尘控制,巩固和创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工地各5个。严格控制道路扬尘,主干道机扫率达100%。开展餐饮专项执法行动,对未取得排污许可、未按照油烟净化设施的,督促依法报批,目前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800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