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江津区教育系统有各级各类学校355所(含在津高校),在校学生27万余人,学校食堂460家,小卖部小超市73家。校园食品安全涉及面广、战线长、压力大。江津区教委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委等相关部门,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主动担当、***,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把专项整治转化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面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第一,抓“学习”,着力提升政治自觉。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多次组织召开全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专题会,深入学习《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精神,敦促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开展多样宣传,全区各学校通过LED等形式发布宣传标语120余条,在区级媒体和教委网站、微信端等报道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措施、成效、典型经验与做法79篇。
第二,抓“督查”,着力促进措施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教委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动领导小组,各校园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严格按照联合行动要求开展工作。二是强化协调联动。在区市场监管局的统筹安排下,区教委积极参与联合会商、形势研判、情况报告、联合整治、督查督办等各项工作。三是开展整治行动。于9月2日起江津区教委与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护苗”行动,主要领导带头参与,抽派精兵强将组成3个督查组,历时半月,共检查78家学校98家食堂(经营点),排查风险隐患364处,责令整改98起,发现案源线索6条。
第三,抓“整改”,着力补齐管理短板。一是组织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重点整治制度不健全、执行制度打折扣、硬件设备不完善、“三高食品”较普遍、无证经营、涉嫌违法等问题。二是强化以学校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主体,并与区教委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三是全区公办学校食堂自主经营率达到100%,全区公办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率达到100%,民办学校(幼儿园)的“明厨亮灶”正在有序推进,力争明年秋季前全面完成。四是江津区农村小学和农村二级及其以上幼儿园均实行营养餐补助,有效应对猪肉价格波动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效果的影响,学校干部教师陪餐率达到100%。
第四,抓“机制”,着力固化阶段成果。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建立长效机制,明确校园食品安全组织结构、工作职责,健全应急预案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固化专项整治成果。二是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小组安排部署,落实好全面排查、集中整治、督导检查、总结评估等各项任务,与各方通力合作,切实履行好主管职责,指导和帮助学校整治16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防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三是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对案件线索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