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走访行政机关合力破解环保难题

13.03.2015  13:20

      近日,江津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深入江津、巴南等区县环境保护、林业、渔政、农业等行业主管机关开展调研,坚持问题导向,深入了解当前环境资源保护现状和面临的困境,进一步推动环保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一是主动走访瞄准环保现实困境。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收集当前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现状和面临的问题,紧紧围绕行政执法困难、法律法规滞后、环保意识薄弱等方面进行探讨,促进环保非诉执行案件的办理,推动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江津“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提出加大对破坏渔业资源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的建议后,环境资源审判庭积极与江津区渔政监督管理部门联系,走访了解当前该区渔政管理现状,并听取西南大学渔政专家现场讲座,认识相关违法行为对生态环境的危害。

      二是联合调研瞄准法律适用难点。在五中法院组织下对2011年至2014年辖区范围内涉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非诉审查案件进行汇总分析,带着问题到相关行政执法机关进行调研,就案件审理过程中暴露的法律适用和社会治理问题深入交换意见。在办理巴南、万盛等地环保局为申请人的非诉行政审查案件过程中,就行政处罚决定书诉权告知方式、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方式、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把握等问题与环保行政机关进行了交流。在与江津区林业局、公安局、森林公安调研座谈会上,就关于非法采集、采挖运输、移植活林木、盗挖他人树木,尤其是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行为的法律适用,现场检尺的证据固定,林业资源的生态修护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就相关问题达成了共识。

      三是请教专家力解专业审判难题。鉴于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专业性较强等现实困境,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就污染类别管理、环境监测报告、土壤污染程度评价等问题向相关部门技术人员请教,加强对专业技术性问题的认识和理解,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如在办理何某诉文某土地污染责任纠纷案中,为正确认识禽畜粪便对土壤生产能力的危害程度,主动邀请江津区农委技术人员现场勘察被污染现场并提供专业意见,以作出更加公平公正的裁判。

来源:江津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