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法院“四个结合”应对行政滥诉缠诉
26.11.2015 12:32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保护合法诉求与打击违法滥诉相结合。对新收案件,行政庭作出统一要求,承办法官一接收到案件,就应及时阅卷,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开庭前再详细阅卷,初步审查原告的诉请。对起诉无明显不当的案件,及时开庭,依法审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诉求明显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或诉讼主体不适格的案件,及时与原告释明法律规定,引导其放弃诉求。如对郭兴梅、张治发等滥用诉讼权利,以此谋求不当利益的案件,报请上级法院共同研究,作为滥诉处理,依法裁定驳回起诉。1-10月,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46件,裁定驳回原告起诉51件,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95件,原告自愿撤诉98件,分别同比增长76.92%、104%、230.5%、55.55%。
二是维持庭审秩序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针对部分当事人开庭时以恶意申请回避、随意变更诉讼请求、起哄闹事等方式扰乱庭审秩序的问题,建立快速处理机制,合理分配合议庭成员职责,妥善稳控庭审现场,必要时及时上报院庭领导,保障案件庭审及时规范有序进行。针对部分当事人以网络串连上访、围观庭审、利用境外媒体炒作等方式制造稳定压力等问题,积极借助党委政府、公安、街道等相关单位力量,实施庭前评估风险,制作科学、完备的庭审预案,加强值班信息报送、舆情引导监控和处置工作联动,确保当事人依法理性诉讼,维护社会稳定。今年以来,该院审理的案件中无一件因司法处置不当引发不稳定。
三是依法裁判案件与积极判后答疑相结合。针对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的行政案件,定期和不定期召开法官联席会议,共同研习探讨疑难问题,做好记录,统一多人共诉、一人多诉行政案件裁判尺度。针对敏感、涉访行政案件,积极与上级法院沟通、汇报,获取业务指导,确保裁判的公正性。耐心做好行政诉讼案件判后答疑工作,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服判决或涉嫌信访缠访的案件,积极与立案庭沟通,共同做好信访接待与思想疏导工作。1-10月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484件,判后答疑200余人次,接待相关案件信访当事人17人次,有效疏导了“官民矛盾”。
四是落实普法责任与促进依法行政相结合。积极延伸审判职能,部署开展“法官在社区”活动,行政法官深入基层社区开展巡回审判、提供法律咨询、化解涉法矛盾。截止10月底,行政法官共提供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巡回审判行政案件4次,广受基层群众好评。围绕依法行政、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等问题,以“请进来、走出去、观庭审、办讲座”等方式,积极推进送法进机关。1-10月,到市文化委员会、市公安局环保总队等机关举办法制讲座10余次,邀请行政执法人员观摩庭审120余人次,向市工商局、北部新区管委会等发出司法建议5份,增强行政机关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来源:渝北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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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1.2015 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