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法院四项举措做好未成年人审判工作
11.03.2017 02:34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审判组织专门化。结合审判工作实际, 成立少年审判法庭专门负责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少年审判庭主要以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为主,聘请团县委、县妇联干部和中学教师为陪审员。明确受案范围,对主观恶性小、后果不太严重的未成年被告人,尽量适用非监禁刑,避免“交叉感染”。准确把握审判尺度,在庭审前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适当安排未成年涉案人与监护人、老师、社区人员见面,强化沟通交流。思想上注重宣传感化,方式上强化帮扶疏导。2016年以来青少年犯罪共适用非监禁刑8人。
二是信息收集协同化。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落实信息全面协同收集工作,为犯罪的审判与预防提供信息支持。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对未成年人被告人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加强与辖区乡镇综治办、司法所、社区的联系,确保未成年人犯罪信息收集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加强法院内部横向联系,尤在离婚、继承、青少年侵权等相关案件审理中建立相应案件追踪和定期回访制度,将不同类型的案件当中未成年人相关数据汇总,利用大数据的方式进行分析研判。2016年以来共对未成年人被告进行相关社会调查31人次。
三是权益保障常态化。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过程中,对初犯、偶犯等一些罪行轻微的人员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依法为没有聘请律师的未成人指定辩护人,保障其诉讼权利。落实快审、快结制度,对涉及未成年人维权案件,坚持优先送达、优先排期开庭、优先督促履行,做到快审快结,快执行,减少对未成年人不利影响。依法保护涉案未成年人名誉、尊重其人格尊严,配备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具有犯罪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方面知识的法官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截止目前,共有3名法官接受相关专业培训并通过三级心理咨询师考试。
四是犯罪预防制度化。为了更好的做好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设立青少年维权岗,公布维权岗热线电话。与辖区内各个中小学均建立热线联系,方便师生们遇到法律问题时可随时与法院干警联系。坚持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寓教于防。坚持开展校园法治活动,以提高青少年学法用法兴趣,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选择与青少年自身权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来开展教育。分析总结青少年犯罪预防经验,深入开展相关调研,形成理论成果,注重调研成果转化,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提供智力支持。2016年以来,开展相关法制宣传3次,发放资料362份。 来源:酉阳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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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2017 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