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法院强化三项机制推进调解工作

09.10.2015  12:13
  一是推进纠纷全程调解机制。将调解贯穿于民事纠纷诉前、立案、庭前、庭中、庭后等各个阶段,通过岗位目标考核和经费保障等手段,调动法官开展调解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做好调解工作的责任心和荣誉感,促使当事人息诉止争,确保案结事了。

  二是实行重点案件调解机制。对于社会关注、敏感性强的群体性纠纷和案情复杂、当事人情绪对立尖锐的案件列为重点,加大调解力度,视情况由承办法官、人民陪审员、庭长和分管院长参加调解工作,最大限度促使当事人化解矛盾。

  三是强化多元联动调解机制。特别是加强诉调对接工作,以基层法庭为主体,加强与乡镇民间调解委员会、村街两委班子、基层政法机关的联系沟通,视案件、案情特别是那些调解难度大,单纯依靠一方力量不能调解的,通过邀请调解、委托调解、诉前介入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选择人员介入,形成合力参与案件调解。 来源:丰都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