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法院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司法公正

01.04.2015  12:45

近年来,荣昌县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突出审判执行主业主责,紧紧抓住监督“牛鼻子”,连续十一年零违纪,有效促进司法公正。

一是“人人有本账”,监督精确化。 纪检监察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设立主体责任台账化管理制度,做到全院干警“人人有本账”、“个个有记录”。年初签订廉政责任状。内容包括职能职责、干警个人的重大事项、法官办案监督记录及临时重要工作报告等内容,详实记载全院及每位干警的廉政情况。 二是“监察串门”,监督就地化。 实行纪检监察参与重要会议、重大案件讨论制度。在研究、决策、讨论重大案件、开庭审理复杂疑难案件等重大事项中主动邀请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参加,“监察串门”有效保证了纪检监察部门的知情、参与、监督,促进公正落到实处。 三是“整治三案”,责任主体化。 通过个案核查、警示教育、建章立制三点联动,力求从源头上整治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将“三案”责任主体化。广开监督渠道,对“疑似三案”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在内网首页醒目位置开辟“党风廉政”专栏,引导守住公正廉洁司法底线;出台一系列制度,“严”字当头,不留“可操作空间”,营造了公正司法良好氛围。

来源:荣昌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