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类技术创新活动有补贴 即日起符合条件企业可申请

21.04.2016  08:30

  4月20日,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重庆市2016年度产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的申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即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8类技术创新活动补贴。

  据了解,产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主要采用事后补贴(奖励)的方式无偿资助企业2015年已开展的技术创新活动,主要包括:企业研发投入补贴,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补贴,企业产学研协同创新重大项目成果在渝转化项目补贴,企业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补贴标准制定奖励,首台套首购风险补贴,企业引进高层次紧缺研发人才,企业运用互联网技术进行研发模式创新或开展众创、众包、众筹等新型研发模式的补贴8个方面。

  根据去年9月我市出台的《关于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47号),从2015年起,市财政新增安排1亿元设立重庆市产业技术创新资金,通过项目后补助和股权投资等方式对企业研发活动进行支持。此次下发的《通知》,也是新增1亿元的产业技术创新资金首次申报使用。

  据悉,与《通知》同时下发的《重庆市产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2016年度申报指南》中,明确了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的产品或技术领域,比如电子信息产业的电子器件方面,将重点支持集成电路、液晶面板、高端印制电路板、IC载板、光电子器件、半导体分立器件、新型笔记本电脑及配套零部件、新型传感器以及第四代光源(LED)及光伏产品,而电子材料方面将支持多晶硅、单晶硅、硅片、液晶面板玻璃等电子原材料产品。

  市经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明确要求,申报专项资金补贴的企业必须符合5项基本条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企业具有健全的财会核算和管理体系;纳税信用良好,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上年度有研发活动并有统计部门确认的研发活动相关数据;在同一申报方向尚未获得市级其他财政经费支持。除此之外,8类补贴还分别对申报企业有相关具体要求。

  如申报研发投入补贴项目的企业,需要满足主营业务收入增速原则上高于(含等于)全市平均水平、企业申报的上年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市行业较高水平等条件。其中:汽车行业、电子制造行业和机械装备行业研发投入强度要大于2%;化工行业、材料行业、消费品制造业研发投入强度要大于1.5%;医药行业研发投入强度要大于3%。但有效期内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则不受以上两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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