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我局陆续收到多起游客和旅游企业投诉举报我市非旅游公司组织旅游过程中违反合同、降标降等、甚至人去楼空、拖欠团款的反映。经查该类公司实为信息咨询、营销策划等公司,不具有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资质,但却利用名称中冠有“旅游”二字的关系从事涉旅代订业务,具有较大的欺骗性,不仅侵害了游客及合法旅游企业的权益,造成旅游消费者经济损失,还严重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类似情况虽经查处,仍时有发生,我局特就此发出警示:
旅游信息咨询、营销策划公司不是旅行社,并未办理旅游经营许可证,如果经营旅行社业务属违法行为。
1.请旅游者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报名参团。
2.旅游企业要谨慎选择合作伙伴,切不可选择无资质信誉差的企业
合法旅行社资质查询,您可登陆“重庆旅游政务网”,进入“行业管理”栏,或电话咨询023-12301。
附:今年以来对非旅游公司投诉信息一览表
重庆市旅游局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