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三个深化”构建安全责任齐抓共管格局

20.07.2015  19:53

一是责任落实进一步深化。市委、市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意见出台后,市委书记孙政才定期亲自组织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市长黄奇帆每季度亲自研究部署安全工作。今年以来,全市所有区县全部落实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安委会主任;同时明确政府主要领导每季度听取1次安全工作汇报、各分管领导每季度向政府报告1次安全工作等工作制度措施,各级各部门切实强化了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二是常态督查机制进一步深化。市政府建立“6+1”综合督查模式(即:6个常态督查组加1个暗访暗查组),开展对区县、市级部门的2轮督查,严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落实的典型事例,对亮点和缺点制作暗查暗访专题片,让各部门、各区县“红红脸、出出汗”,强化了自查自警自改,较好地推进了各项工作。

三是追责问责进一步深化。黄奇帆市长亲自签发出台《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联系机制》,深化了安委会在责任追究中的综合协调作用,推动各部门履职尽责。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查处10起生产安全较大事故,共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人,诫勉谈话27人。将事故案例制作成警示教育片公布曝光,扩大责任追究的影响力,让追责问责成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