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法院邀请未成年人旁听庭审开展法制教育
21.08.2015 10:45
本文来源: 法院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薛某、蔡某伙同他人(另案处理)采取暴力手段,于今年4月,在渝中区桂花园血库附近,以殴打威胁方式抢夺程某红米手机1部,销赃分款;4月7日晚,又分别于李子坝公园和学田湾国香酒楼2次抢夺程某人民币共计800元;4月8日,薛某在国香酒楼实施第3次抢劫过程中,因工作人员发现而未能得逞。在法庭质证及法庭辩论环节,被告人薛某、蔡某对起诉指控、犯罪事实及量刑定罪证据供人不讳。该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主审法官郭文琼就当事人情况、事实认定、证据列举、辩论质证各环节逐一向观摩庭审的社区未成年人及家长作了讲解说明,并详细讲述了相关刑事法律条文,希望广大青少年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切勿触及法律底线。而后观摩未成年人及家长就关心的法律和现实问题向法官进行了咨询,大家纷纷表示,通过走进法院旁听庭审,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增强了自身法治意识。 来源:渝中区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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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8.2015 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