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开展消防通道畅通专项整治,已纠违200余起
1月5日,渝北区公安分局发布消息,为进一步解决各类车辆挤占、堵塞消防通道问题,提升灭火救援通行保障水平,切实维护渝北区公共消防安全,按照渝北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2020年1月2日起,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和主城各派出所联合开展消防通道畅通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已纠违200余起。
据悉,截至发稿,渝北警方累计出动警力400余人次,分别在渝北区荷塘路、嘉州路、宝桐路、兴科大道以及加州城市花园、琼洋花园等重点路段和人员集中小区,针对市政道路消防车通道和小区内消防通道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目前已纠正各类违法行为200余起,联合街道等部门对单体楼、农贸市场消防车通道整改7处,拖移长期非法占用消防车通道“僵尸车”33台,教育警告驾驶员300余人次,清理整治救援通道30条。
渝北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整治行动将深入持续,整治区域包括全区范围内的居民住宅小区消防通道、高层建筑和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重点治理挤占、堵塞各类消防通道行为:一是打通室外消防车道,对小区消防车道、消防回车场、扑救面等进行规范化整治,清理违规停放车辆,拆除违法设置固定路障、限高杆、架空管线等障碍物,并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字样,确保不影响消防车救援;二是打通室内疏散通道,全面拆除室内疏散通道,全面拆除建筑内疏散楼梯、疏散走道违规设置的功能用房,清理堆放的可燃物,集中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杜绝电动自行车等违规停放、充电,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渝北警方郑重提醒,随意占用消防车通道系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对拒不改正、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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