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环保局六个强化全面落实环境监管

23.09.2016  20:03

  一是强化监管方式。实行全方位、多时段监控的日常监管,坚持做到对排污单位排污口的监测到位,对排污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监督检查到位。2016年上半年,开展了“四清四治”、建设项目专项检查、汛期环境安全检查和企业双随机抽查等各类环保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80余人次,检查企业138家,及时纠正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强化监管手段。对重点污染源关口前移,超前巡查,防止排污企业人为偷排漏排、私自处置污染物和危险废物等行为。

  三是增加监察频次。对249家列为国控、市控、涉重涉危等重点监管企业,采取常规监察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突出夜间检查和节假日检查,严防企业偷排漏排污染物。

  四是完善企业档案。重点污染源档案不但要包括企业的排污申报数据,还要有对企业的排污核查监测数据和监督性监测数据。

  五是加大执法力度。对建有污染治理设施但不能正常运行或达标排放的,要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改,并予以相应处罚;对擅停污染防治设施、偷排偷放的环境违法行为从严惩处。2016年上半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事件31件,移送刑事案件1件,对违法排污行为形成了巨大震慑作用。

  六是做好应急准备。制定应急预案,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确保在第一时间队伍拉得出、上得去、处置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