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环保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提高案件质量

23.03.2018  19:22

  一是规范现场执法调查取证程序。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两人以上,主动亮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进行现场调查取证,依法进行查处。二是规范案件审查程序。做到行政处罚案件由案委会集体研究,确保行政处罚案件证据完备,适用法律条款正确,按照环境保护自由裁量权限作出合理合法的处罚决定。三是规范处罚程序。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法定程序依次进行,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是规范送达程序。按照法律规定及时送达法律文书,并由直接责任人或法定代表人签收,在法定代表人不在或拒绝签收时,实行留置送达或者邮寄送达,对所送达的法律文书,认真填写送达回执。五是规范法律文书制作程序。做到法律文书事实清楚,违法证据充分、确凿,使用法律条款准确,环保执法术语精炼,字迹清楚、工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