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中法院加大环境审判力度 着力服务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建设

06.08.2015  13:19
  为认真落实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推进生态文明与美丽重庆建设,市四中法院紧密结合渝东南地区环境生态保护实际,加强司法应对,积极服务大局,为渝东南生态保护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12年至2015年6月,辖区两级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案件357件,其中,刑事案件233件、民事案件36件、行政案件88件。

  一是加强集中审理。辖区黔江区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集中受理或审查发生在渝东南地区依法应由基层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市高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以及环境保护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非诉案件。中院民一庭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市高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以及审理不服辖区基层法院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裁判的第二审案件。

  二是注重调查研究。开展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情况统计分析,通过座谈讨论、旁听庭审、交换意见等方式,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调研,强化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监督指导,现已发布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情况统计分析1期。开展专门课题调研,将《渝东南地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问题研究》作为2015年重点调研课题,努力推出调研成果,进一步增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针对性、建设性和实效性。

  三是创新审理模式。构建符合环境司法实际的审判运行机制,培养环境资源审判专业人才,抽调刑事、民事、行政审判骨干力量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合议庭配有审判员2名,助理审判员2名,书记员2名,确保了刑事、民事、行政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机制正常运转。

  四是建立联席会机制。与市检察院四分院、黔江区法院、黔江区检察院协同建立法院检察院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联席会议机制,共同研讨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公诉、审判中存在的问题,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形成合力,今年以来共召开联席会2次。

  五是借力环保专家。聘请环境资源专家学者为专家辅助人,参与环境案件庭审,为环境审判提供专业化技术支撑。今年以来,该院邀请专家辅助人出庭诉讼案件2件。在审理一起采矿权纠纷案件过程中,委托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专家组专家、市建设工程质验中心工程师出庭参与诉讼,为法官查明事实起到了重要积极作用。

  六是立体宣传引导。举办名家讲坛,邀请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秘书长、最高人民法院环境司法研究中心特聘咨询专家、研究员孙佑海教授来院授课,提升对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认识,为辖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对具体工作机制提出指导建议。召开渝东南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渝东南两级法院环境资源案件有关情况,发布环境资源案件典型案例,扩大环保案件影响力。 来源:市四中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