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创新推进教育督导工作

15.05.2018  00:17

一是完善督导 体制建设。 成立璧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12个相关区级部门为成员单位。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督导委的办事机构,具体承担督导委日常工作。调整成立6个片区教育督导中心和学前教育督导中心,作为璧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下属机构,对全区公、民办学校(幼儿园)实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  

二是优化教育督导方式。 以督查为手段促学校规范办学,以指导为目标助学校提速发展。2017年,两个专职督导组深入学校650余次,发出问题整改通知书400余份。区政府教育督导室随机抽取部分学校针对体育工作、减负提质、课程改革、幼儿园办园行为等教育热点、难点和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督导结果通报全区教育系统,为政府教育决策提供参考。  

三是健全责任督学机制。 29名责任区督学坚守“责任田”。每名督学每月坚持深入责任区学校2次以上,每次督导时间半天以上。片区教育督导中心每月组织督学工作例会,工作技法交流、办学经验借鉴成为挂牌督导工作常态。  

四是实施履职评估考核。 坚持以考核指导为抓手,区委、区政府每年对职能部门和各街(镇)教育履职情况实施考核。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全力支持璧山教育综合改革,对学校综合督导评估暨绩效考核办法每年一改,确保方案的与时俱进。教师调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与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对接,全区校际间建立起公平、公正竞争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