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司法局 三举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6.01.2015  21:55
          为切实预防和杜绝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和腐败行为的发生,璧山区司法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采取”三举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重温规定,常念守纪“紧箍咒”。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重温中央八项规定、六项严禁,市委八严禁、十二不准,以及区委有关文件精神,重新学习区纪委通报的违规违纪案例,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加强督查,用好行为“校准器”。充分发挥局纪检组、监察室的职能作用,对局机关、基层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证处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在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公证等过程中存在的不严格、不廉洁、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的苗头,做到防微杜渐。

  三是认真逗硬,高举纪律“铁戒尺”。严禁公车私用,严格规范定点停放,严禁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出入娱乐场所等,对各级发现或群众举报属实的违规违纪行为,局党组坚决从重从快处理,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