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强化廉政建设推行阳光招生

22.06.2016  20:10

 

一是强化招生宣传。 璧山区向各幼儿园及社会各界发放招生宣传资料4万余份,并通过网络、媒体等公开学校的招生指标、范围和入学报名的办理程序等,减轻招生工作压力。 二是规范招生行为。 璧山区要求各学校、教育管中心层层落实责任,精选业务素质高的同志参与招生工作,严格审核报名资料,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有学可上。 三是加强廉政教育。 区教育纪工委书记向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廉政教育,要求任何单位及个人必须做到“四个不得”,即不得违规向家长收取择校费、择班费等;不得接受家长的宴请,礼品、礼金等;不得向家长暗示或索要财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弄虚作假。 四是签定廉政承诺书。 全体招生工作人员分别签订了《璧山区教育系统招生工作廉政承诺书》,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