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十二五”生态环保工作取得“12345”显著成效

25.03.2016  10:44

  “十二五”期间,綦江区在建立新的体制机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形成合力、促进发展与保护协调推进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12345”显著成效。

  达成“一项共识”: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将环境保护提升到了空前高度,形成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合力。

  争取“两个试点”:成功获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城市。

  完成“三项创新”:探索创新并完善了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环境保护执法联动、环保工作镇街委托事项等工作机制。

  实现“四个突破”:严格环保执法,作出全市首例按日连续计罚;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旗能电铝成功转报环保部备案;排污权有偿使用实现“开门红”,交易额达957万余元;PPP招商模式破冰,正式与市环投公司签订街镇污水处理厂代建协议。

  推动环境质量改善“五个向好”:累计关闭搬迁重污染企业12家,实施减排项目120个,超额完成总量减排任务;2015年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二级以上天数332天,比上年增加9天;綦河水质持续保持稳定,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森林覆盖率由39.6%提升到42.1%;实施101个行政村环境连片整治,生活污水处理率由40%提升到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