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发生以来重庆这些人被依法严惩,叫人拍手称快!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国各地陆续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社会各界纷纷投入抗击疫情的行动中。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重庆市政法机关也联合发布了相关通告,将从严从快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
但“大战”当前,仍有个别人偏偏“背道而驰”,或不遵守防疫规定,或借机寻衅滋事,或制假售假扰乱市场秩序,最终被依法严惩。
目前一些不法分子已被提起公诉,还将面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后果。
这些重庆已经公布的案件,每一件都值得我们惕厉深省!
案例一
散布疫情谣言制造恐慌
这3人被警方拘留
1月23日,王某某(女,35岁,沙坪坝区人)在朋友圈散布谣言称“重庆沙坪坝、江北区、渝北区开始管制”。同日,刘某(男,26岁,铜梁区人)在微信群散布“江北盘溪、石马河地区已被警方封锁”谣言。经查,王某某、刘某均系道听途说后,为博人眼球,编造、散布谣言,制造恐慌,二人分别被南岸、江北警方行政拘留。
1月24日,王某(女,27岁,沙坪坝区人)在网上看到政府部门防范处置疫情相关信息后,为博人眼球,断章取义编造、散布谣言,造成恶劣影响,被永川警方行政拘留。
案例二
男子办60岁寿宴被劝阻
竟携带汽油威胁工作人员被批捕
近日,重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建超通报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永川区一男子汪某要办60岁生日,邀请亲朋好友大量人群聚集,村社干部根据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劝阻。1月26日,汪某携带鞭炮、汽油、打火机到村里行政服务大厅威胁工作人员,要求同意他办生日宴。
村社干部根据当前的特殊情况拒绝了他的要求,并进行劝阻。这时汪某企图用打火机点燃鞭炮和汽油,最后被赶来的公安人员及时抓捕,最终检察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对汪某作出了批捕决定。
案例三
与女友吵架后心情郁闷
故意多次吐口水恐吓路人被批捕
2月11日,渝北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多次恐吓他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犯罪嫌疑人郭某龙(男,25岁)依法批准逮捕。
2月4日14时许,郭某龙因与女友争吵后心情郁闷,明知疫情期间唾液是新冠肺炎主要传播途径,为发泄情绪,在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某商场外公路边,先后尾随石某某、何某某、林某某,并向石某某、何某某吐口水,向林某某泼洒色拉油,造成多人受到恐吓,相关视频上传至网络媒体,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石某某等人被恐吓后报警。同日,渝北区公安分局民警在郭某龙住处将其抓获,并于2月5日对其刑事拘留。
案例四
居家隔离期间外出被拦后破坏防控设备
同居二人以涉嫌暴力妨害公务被批捕
2月13日,綦江区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犯罪嫌疑人唐某某、邓某某依法批准逮捕。二人是重庆检察机关依法批捕的全市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的犯罪嫌疑人。
1月23日,唐某某(女,46岁)由湖北鄂州返渝后,与邓某某(男,42岁)共同居住一起生活。2月4日,唐某某因有疑似新冠肺炎的咳嗽、胸痛等症状到医院就医,二人均被要求居家隔离观察。2月7日,邓某某因外出被社区工作人员阻拦后心怀不满,故意将社区安装在其住房外楼道间的摄像头损坏。綦江区公安局接警后指派4名警辅人员到邓某某住所对其进行传唤。传唤过程中,唐某某、邓某某拒不配合,并推搡、拉拽、肘击执法人员,造成3名民警受伤,其中一名民警构成轻微伤。其间,唐某某取下口罩朝执法人员吐口水、吹气,并扬言“一起寻死”相威胁阻挠执法。2月8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将二人刑事拘留。
图为綦江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远程讯问
案例五
不法分子借疫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市民网购口罩被骗近6万
近日,市民李女士到沙坪坝区公安局报警,称自己和同事通过微信从一外省男子处购买了价值近6万元的口罩,收到快递后发现竟是一个空袋子,报警人反复联系该男子,对方微信不回、电话不接,可能遭遇诈骗。
接到报警后,重庆沙坪坝区警方立即展开调查,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万某(男,24岁,江西省人),并在江西进贤县警方协助下将其抓获。目前,警方已帮李女士追回被骗的近6万元,万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六
在农村住家处设地下工厂制假口罩谋取暴利
21万个“三无”口罩被警方一举查获
近日,在公安部指挥下,重庆警方连续奋战5昼夜,成功破获特大制售假冒伪劣口罩案,全链条摧毁一制售假劣、三无防护口罩特大地下网络,抓获涉案人员8人,捣毁产、储、销“黑窝点”7处,查获涉及假冒伪劣防护口罩21万个、原料布料40吨,以及成套生产设备和商标标识模具。
经查,犯罪嫌疑人雷某伙同其亲属等人在未取得任何医用防护用品生产资质的情况下,于其毫无卫生保障的农村住家处设立地下工厂,私自生产假冒伪劣防护口罩谋取暴利。目前,该案正进一步侦办中。
犯罪嫌疑人生产的各式假冒伪劣口罩
案例七
不戴口罩出门还主动报警让警察来抓他
当晚就被带回派出所
2月7日上午,南川区市民向某外出闲逛且未佩戴口罩。在路口被劝导站志愿者拦下,向某叫嚣自己没钱买口罩,就是警察也管不了自己上街。并当着志愿者的面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喂,110吗?我在南师附小这里,没戴口罩不让我走路,我报警看你们来抓我不?我等你们!”
当晚11时,民警在向某的住所内将其找到,并带回派出所进行了训诫,向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图为向某被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案例八
重庆10人非法狩猎野生动物被刑拘
其中竟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日前,重庆垫江县公安局民警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在垫江县沙坪镇东印山密林内现场抓获非法铺设电网狩猎的犯罪嫌疑人谷某(男,34岁)、黄某(男,33岁),并在黄某家中查获小灵猫(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麂子、果子
狸等保护动物9只。连日来,垫江县局共成功侦办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件9起,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0名,查获非法猎获的各类野生动物110余只,缴获各类狩猎工具40余套。
2月14日,重庆市垫江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制造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对被告人黄某提起公诉。
图为警方查获的非法猎获野生动物
案例九
大足一药房销售三无口罩还哄抬价格
已被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1月27日,大足区市场监管局在疫情联防联控检查时,发现位于大足区龙水镇永益路170号的周华大药房销售口罩无中文标识,且未明码标价,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将其库存的5200个口罩予以扣押。经初步调查,当事人于1月25日晚,从一不
知名的自然人处用现金购进无明码标价、无中文标识的口罩12000个,购进单价为1.5元/个,购进金额共计18000元,无任何进货凭据和付款凭据。购进后,当事人以2.5元/个的单价销售了5000余个口罩,销售金额12500余元。
大足区市场监管局对其涉嫌销售“三无”口罩产品和哄抬价格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同时,因供货人涉嫌犯罪,大足区市场监管局立即启动行刑衔接联动机制,将犯罪线索通报大足区公安机关。目前该案正在联合侦办中。
总结——
重庆公检法机关公布的这些近期案件,足以让我们引以为戒。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在这场众志成城、全民战“疫”的防控阻击战中,我们每个人,都是防护者、配合者、支持者。
没有一个春天不会来临,但在这之前,请收起你的“任性”。
以身试法者,代价会很惨痛!
原标题:疫情发生以来重庆这些人被依法严惩,叫人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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