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晨报》】种疫苗出现异常反应,受种者将获补偿

03.11.2016  12:33

疫苗一直是家长关心的问题。昨(2)日,重庆晨报记者从重庆市卫计委获悉,重庆已全面实施疫苗集中采购。对出现接种异常反应的,重庆也开始试点商业保险,对受种者予以赔偿。

据悉,疫苗分为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第一类疫苗由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第二类疫苗则由公民本着“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受种。

无论是哪一类疫苗,目前我市均已实施疫苗集中采购。其中,第一类疫苗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集中采购,第二类疫苗则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在市级公共交易平台集中采购。

同时,启动建立疫苗全程可追溯系统。疫苗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疾控机构、接种单位要如实记录疫苗的流通、使用信息,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通过集中采购,从源头上确保疫苗质量。”市卫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还将全面落实补偿政策,因接种第一类疫苗引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需要对受种者予以补偿的,补偿费用由市财政在预防接种工作经费中安排。

因接种第二类疫苗,引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需要对受种者予以补偿的,补偿费用由相关疫苗生产企业承担。

市卫计委表示,我市鼓励探索建立通过商业保险等形式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者予以补偿的机制。目前,重庆已有保险公司开始试点商业保险,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者予以补偿。

来源:(《重庆晨报》  2016年11月2日第0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