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22年前,重庆已有“痛经假”
本月24日,江苏省法制办就《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与第一次征求意见稿相比,最新的草案明确称女职工因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可以休息1至2天。
记者了解到,早在22年前,重庆也曾对“痛经假”做出了明确规定——1995年7月颁布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月经期间应给予特殊劳动保护,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应给予2天休假,按出勤对待。此外,用人单位还不得安排从事5米(含)以上高处、冷水低温等作业。
那么,该法规的市民知晓度如何,有多少企业在坚持执行?这项美其名曰“女性福利”的假期,在现实中是否可以按照规定操作?记者昨日随机调查了83名女性,没有一名女性愿意请“痛经假”。
知道“痛经假”的不多
请过这个假的就更少
提到痛经,23岁的小谭深有感触。小谭在大渡口区巴国城一家国企上班,做会计工作。“本来我们部门有两个人,但是其中一个同事休产假回家了,要休息近半年。”目前,部门的任务几乎全落在小谭一个人头上。生理期是小谭最害怕的日子,每次生理期至,连个替换的人都没有。她只能吃止疼药缓解疼痛继续工作。
在国企的小谭知道有“痛经假”的说法,也曾经听同事说可以因为生理期请假。“可谁会因为痛经去真的请假啊?这会被同事笑话死。”听到记者提出让小谭请痛经假时,小谭使劲摇头,说不可能,自己宁肯吃止痛药也决不去请假。小谭也告诉记者,其实,止痛药有依赖性,吃多了药效也会减弱。但她也没找到更好的解决办法,“但请假绝对是不可能的。”
跟小谭的情况相似,昨日记者随机调查了83名女性,仅有不到20名女性知道“痛经假”,就算知道痛经假期的女性,也鲜少有人愿意向工作单位请假。记者采访中还发现,这些没听过或没请过痛经假的女职工中,有的实在痛经难忍,还是会向公司请假。在两江新区某广告公司工作的林女士就表示,有时痛经无法忍受了,就用病假请假半天。
公司多无“痛经假”制度
女生多用病假名义代替
“痛经假”是女员工的专属福利,单位负责人对此怎么看?是否会给女员工放这个假?昨日,记者也采访了部分单位负责人,听听他们的看法。
渝北区某海外代购公司人力部门李先生表示,公司对于请假的规定没有细化到某一项,但每个月都有一天带薪假,女性可以用在“痛经”问题上。“比如可以用来请一天事假、病假、抵迟到等,都是带薪的,这个看员工根据需求来使用。”
在九龙坡区一事业单位,一相关负责人表示,单位从来都没有女员工请过这个假,自己根本不知道这个假,也更不谈上什么执行。女白领是痛经的高发人群,她们却为何坚持不请假?25岁外企翻译洛小姐说:“如果每月因为这事请假,肯定会影响工作,也会影响未来在公司升职空间。”八成以上受访者都认为如果因为痛经请假,会让单位领导质疑自己的工作能力。
调查
近四成女性有痛经现象
痛经在女性中的发生频率如何?2013年西柚经期助手APP曾发布全国首份女性经期报告,报告显示37%的女性存在痛经现象,其中严重痛经者占比7%,也就是说,每10名女性中,就有4人存在痛经现象。
重庆医科大学副教授,重庆铭医堂医院妇科专家周滢称,痛经虽然是一种女性中常发疾病,但是并没有特定的评判标准和临床表现。因此,因为痛经而开医院证明是很困难的,一般痛经患者开假条都会用感冒、发烧等病名代替。
重庆协和心理咨询所所长谭刚强认为,听上去美好的痛经假,必须要有配套的制度来保障。否则,“痛经假”很可能继续是一张废纸。
都市热报记者 郝树静
原标题:22年前,重庆已有“痛经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