瘫痪在床无法应诉 法官抵家巡回审判

01.06.2016  10:38
  5月16日,一场别开生面的巡回审判在被告徐某位于渝北区洛碛镇新石村的家中展开。徐某与他人发生工程合同纠纷,被诉至渝北法院,但因患病瘫痪在家,无法应诉。该院洛碛法庭法官得知情况,赶赴徐某家中进行开庭审理。

   这起纠纷是这样的:2015年11月10日,原告李某与被告徐某签订《建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建筑施工合同》,约定李某对徐某的危房进行改造,由徐某支付李某工程造价款52500元。改造完成后,徐某于2016年2月26日搬入居住,但一直未向李某支付装修款。李某索要不成,一纸诉状告到法院。

   承办法官原定于5月10日在洛碛法庭开庭审理此案。但庭审前却出现了一段插曲“徐某的妻子朱某急匆匆来到法庭,诉说被告徐某因高血压导致脑溢血瘫痪,无法活动,卧床在家,无法来到法庭参加庭审。为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并准确查明案情,法庭负责人与承办法官决定到被告家中开庭,并由徐某的妻子朱某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在去往徐某家的途中,原本可以勉强通车的道路,却由于施工阻塞只能步行。经过半小时的艰难徒步,法官终于到达被告家中。庭审进行顺利,案件将择期宣判。庭审后法庭负责人和承办法官还关切地询问徐某的病情,希望其早日康复。

   徐某妻子朱某表示,法官徒步来到交通不便的山村中开庭很不容易,真诚感谢法庭就近开展巡回审判以及对徐某病情的关心,徐某一家将服从法院判决。

  旁听案件庭审的新石村村委书记表示,希望徐某尽其所能履行还款义务,村委会也会考虑徐某家庭的实际困难,尽力帮助其渡过难关。 来源:渝北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