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四突出宣贯《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
04.03.2016 13:34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石柱县四突出狠抓《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的宣贯工作。
一是突出“三级”教育培训。县安委办组织重点行业部门和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师资专题培训,各乡镇和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对本区域、行业开展教育培训,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从业人员开展教育培训,重点培训《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的新规定、新标准、新要求及对安生产工作带来的新变化,确保实现教育培训全覆盖。
二是突出宣讲学习活动。县安委办组织各重点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16个宣讲团,深入全县33个乡镇(街道)开展巡回宣讲,要求各乡镇(街道)全体干部职工、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都要参加学习,努力扩大学习教育的覆盖面。
三是突出专题专栏解读。在《石柱安全报》开辟专栏,分期刊登《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的重点解读和署名文章;在石柱电视台定期播放《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的宣贯动态及典型的案例;在石柱手机报、石柱安全生产政府微博、石柱安监政务微信定期选编相关知识,通过编发宣传短信等方式,广泛宣传条例的新规定、新要求。
四是突出竞赛学习活动。在安全生产月里,组织开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知识竞赛、宣传展板展出、宣传海报张贴等活动,集中开展广泛宣传学习活动;同时,将《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纳入“十三五”普法,要求全县干部培训不得少于2个课时,以此调动社会公众,积极营造全社会学习贯彻的良好氛围。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4.03.2016 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