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国有林场改革稳步推进
19.06.2017 11:43
本文来源: 林业厅
一是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功能定位。进一步强化国有林场公益服务职能,明确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位了主要功能;坚持国有森林资源属国家所有、市级监管、县级管理、林场保护经营的管理体制,多级联动,分级监管,建立完善保护与监测体系。
二是实行定岗定编,优化队伍结构。科学核定国有林场事业编制,国有林场事业编制由110名减少至75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人员岗位设置比例由改革前17:30:53(管理:专技:工勤)调整为20:40:40;完善评聘制度,一线工作视同乡镇工作经历,森林管理保护站职工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三是创新经营机制,充分改善民生。引入市场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利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带动经济实体,采取多种形式合作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森林体验等特色产业;鼓励林区一线职工发展林下种养业或森林人家增加收入;将国有林场6328.99㎡D级危房纳入棚户区改造予以彻底排危。
四是提供政策保障,夯实发展基础。投入325.3万元解决了林区公路、饮水、电力、通信、职工住房、防灾减灾等问题;将国有林场纳入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开发等公共财政支农惠农政策支持范围,促进林场与周边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本文来源: 林业厅
19.06.2017 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