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林业局强制度力推依法行政

22.05.2017  11:42

        今年以来,石柱县林业局进一步健全制度,实现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健全预先审查制度。决定涉林事项,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保证政务公开的全面真实、及时有效、快捷便民。
        二、健全主动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林业工作中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的事项。
        三、健全依法申请公开制度。根据法律法规,确定拟申请公开的事项及公开的对象,明确受理申请的科室、方式及工作程序等,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公开的答复。
        四、健全政务公开评议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把政务公开纳入社会评议政风和行风的范围,对工作不主动,公开不认真,群众不满意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