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6年,石柱县脱贫攻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以扎实的工作作风、过硬的工作措施,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呈现出重视程度高、推进力度大、工作效果好、工作氛围浓等良好格局。概括起来,主要有五个方面的特点。
(一)领会扶贫攻坚精神更深刻。 石柱县按照十八届六中全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系列战略思想、市委孙政才书记脱贫攻坚系列讲话精神,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全县脱贫攻坚推进会,大范围开展宣传动员、扶贫政策业务培训,切实把各级干部思想统一到扶贫攻坚工作中来。全县上下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度加大、工作深度进一步强化、工作广度进一步拓展,真正做到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局性中心工作和底线任务来抓,形成了众志成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高度共识。
(二)扶贫攻坚总体思路更清晰。 石柱县围绕脱贫攻坚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做到近期、中期、远期工作有机结合,扶贫工作方向清晰、目标明确。 一是目标明确。 按照到2017年脱贫摘帽要求,制定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长效扶贫措施,做到一手抓推进、一手抓巩固,防止边脱贫边返贫。围绕到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制定了“脱贫攻坚走在全市前列工作方案”,提出了打造“民族地区扶贫开发示范县”目标。 二是思路清晰。 全县扶贫攻坚体现由常规性重点工作向全局性中心工作转变,由粗放式面上扶持向精准式到户扶贫转变,由短期突击增收脱贫向长效稳定增收脱贫转变,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等,偏向扶贫向扶志“四个转变”。 三是方法清晰。 针对贫困户不同致贫原因,采取先看房、后算账、建机制、重保障的“四步”工作法,认真落实产业带动一批、搬迁安置一批、培训转移一批、医疗救助一批、教育资助一批、社会保障一批等“六个一批”帮扶措施,做到了精准到户施策,增强了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
(三)把握扶贫攻坚关键更准确。 一是抓 “ 精准识别 ” 。 将精准识别作为精准扶贫的基础工作,进一步对一般贫困户和重点贫困户进行甄别,做到底数更清、情况更明。 二是抓 “ 基础设施建设 ” 。 从石柱县介绍情况看,按照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统筹使用涉农资金要求,全县整合各类资金9.7亿元,集中投入到整村脱贫工作,有效解决行路、上学、饮水、就医、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难题。 三是抓 “ 产业扶贫 ” 。 将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核心工作来抓,基本做到每个贫困村都有1—2个稳定增收产业,每个贫困户都有1项以上增收项目,有力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四是抓 “ 责任落实 ” 。 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两线督查、两线督导”机制、加强脱贫目标考核等方式,进一步转变了扶贫队伍作风,层层落实了脱贫攻坚责任,确保各级各部门将脱贫攻坚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五是抓 “ 驻村帮扶 ” 。 迅速组建了驻村工作队,委派工作队员,与贫困村做到了无缝对接,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实现全覆盖,工作开展扎实,责任落实,从验收情况看,未发现驻村工作队“走形式”的现象。帮扶责任人工作力度大,效果明显,群众满意度高。
(四)创新扶贫攻坚举措更丰富。 一是创新产业扶贫模式。 石柱县成功探索出订单收购、代种代养、土地流转等14种产业扶贫带动增收方式以及实行股权收益、基金收益、信贷收益、旅游收益4种资产收益扶贫新模式,在市场经营主体与贫困户之间建立起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 二是创新三方中期评估机制。 委托第三方机构采取“一谈三看四查八问”的方式开展中期评估,对相关县级部门、乡镇(街道)评估情况据实排名,实行挂单整改的做法属全市首创之举,已经得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肯定、推广。 三是建立示范村创建机制。 坚持“做示范、定标杆,抓创建、定目标”原则,以一个贫困村和一个非贫困村为单元,积极打造了县级示范村、乡级示范点,实现了全县扶贫手册、帮扶台账等基础性资料规范有序,内容全面、数据翔实。四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及时将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16名干部提拔重用在脱贫工作的主战场。
(五)统筹扶贫攻坚工作更全面。 注重统筹兼顾,有效处理好贫困户自力更生与党委政府帮扶、社会援助的关系,贫困户近期增收脱贫与长期发展致富的关系,今年脱贫任务与去年已脱贫成果、明年脱贫计划的关系,点上扶贫与面上扶贫的关系,贫困村扶贫与非贫困村扶贫的关系,脱贫攻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等“六个关系”。对2015年已经脱贫的贫困村、贫困人口坚持“回头看”,防止返贫现象发生。今年推进的贫困村、脱贫对象,以解决“八难”、实现“八有”为主要内容。围绕明年拟脱贫目标,对项目实施、政策落实等提前谋划。在以贫困村为重点的同时,兼顾非贫困村发展,也提前安排了资金用于非贫困村的发展。
产业开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