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司法局聚焦社区矫正五大需求 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
27.09.2018 15:12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一、聚焦社区矫正风险防控需求,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一是建立三级风险研判机制。司法所每周搜集重点社区服刑人员信息进行研判,制定管控方案并报送区县司法局审查备案。区县司法局每半月对辖区内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风险评估、预警研判,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稳控措施,对重大疑难案件及时上报市司法局。市局社区矫正管理局每月对全市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分析研判,形成分析报告并及时发布指导性意见。三级风险研判机制运行以来,已成功化解15起高危社区服刑人员意欲重新犯罪案件。二是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制定出台《重庆市社区矫正执法考评办法》,主动协调检察机关,每年开展一次联合执法大检查。通过随机抽查、交叉检查、集中评查等方式,重点督查各区县社区矫正执法环节以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提高全市社区矫正规范执法意识和水平。三是健全部门衔接机制。推动建立重庆市综治委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各相关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会同法院、检察院、公安等相关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联合检查21次,督促解决社区矫正法律文书送达、工作档案建立、请销假制度执行等方面的问题48个,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聚焦社区矫正教育矫正需求,创新完善教育手段。一是搭建移动网络教育平台。建立八大主题教育网络学习库,将法律常识、认罪服法、心理健康、思想道德等八个方面内容,制作成PPT、视频、微电影等形式的教学课件,方便社区服刑人员在线学习。开发手机APP在线学习系统,社区服刑人员通过手机参加学习和考试,考试成绩可以折抵部分集中教育时间,实现了社区服刑人员由“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二是打造“中心+基地”模式。各区县社区矫正中心吸纳自愿参与社区矫正的单位、社会组织及企业,建立具备警示教育、就业培训、公益劳动等功能的基地,有效提高了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帮扶实效。目前,全市建成警示教育基地23个,就业基地123个,社区服务基地100余个。为1000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了警示教育,为300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了就业服务,为30000多名社区服刑人员创造了社区劳动机会。三是创新思想教育方式。开展主题教育,以宪法宣传教育为契机,在社区服刑人员中广泛开展宪法学习活动,通过组织专题讲座、分组讨论、撰写心得等方式强化法治观念,提高社区服刑人员学法、懂法、遵法、守法意识。出台《重庆市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对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场所的言行举止进行规范,组织全市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学习考试,全市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面貌焕然一新。
三、聚焦社区矫正智能化需求,对标对表推进信息系统建设。一是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紧跟“智慧矫正”步伐,投入500余万元为全市所有区县和司法所配备人脸考勤仪、执法记录仪、高拍仪、扫描仪等信息化设备,全面升级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日常监管、定位监控、统计分析、信息交互、考核奖惩自动化,审批事项网络化,档案管理电子化。二是加强远程督察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应急指挥与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建设,接入监控视频1192路,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全面监控、重点督察、指挥调度,确保各种突发事件发现迅速、报告及时、处置果断。三是强化司法机关信息共享。强化沟通协调打破信息壁垒,主动加强与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信息共享,与市高院基本完成联网系统的技术开发,初步实现信息交互和案件办理,提高了交付和收监执行的规范性与时效性。向人民检察院开放了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相关工作的数据共享。与公安机关定期交换社区服刑人员基本信息、出入境证件信息、身份证使用情况信息、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受到治安处罚等信息。
四、聚焦刑罚执行严肃性需求,推进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建立民警选派机制。去年以来,为推进监狱、戒毒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市司法局党委经过多次研究与讨论,建立了选派民警的选用、保障、培训、考核、退出机制,从制度层面上对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规范。二是探索选派民警使用方式。从监狱、戒毒场所共选派41名干警到12个区县司法局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各区县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大胆探索使用。部分区县将派驻民警安排在矫正局,统一管理、统一执法;部分区县“立足中心,辐射街镇”,将民警集中配置在社区矫正中心,以点带面开展集中执法工作;部分区县因地制宜,将派驻民警安排在情况复杂、管理对象较多的中心司法所,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定期轮换。三种方式在实践过程中都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三是充分发挥选派民警职能作用。选派民警参与社区矫正以来,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专业优势、经验优势,共查找脱漏管32人次,警告233人次,收监执行23人,纠违613人次,组织集中教育劳动8217次,督查司法所249个,使社区矫正工作理念更为多元,工作方式更为灵活,执法监管更为规范,与同期相比,试点区县社区服刑人员治安处罚率降低了38%,重新犯罪率降低了45%。
五、聚焦社区矫正社会化需求,大力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录了从事社区矫正辅助工作的社会工作者1028名,组建了专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加大对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培训力度,联系民政部门、西南师范大学等单位对300多名社工进行了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等培训,分四期对全市所有专职社工开展了专项业务培训,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业务素质迅速提升。二是加大引入社会组织力度。通过政府投入向重庆冬青、江北暖洋洋、渝北益群等社会工作服务组织购买了社区矫正社会服务项目。目前已有16个区县成规模地引进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协助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心理咨询、心理矫治、就业帮扶等,推动了社区矫正社会服务的专业化和规范化。三是制定社区矫正社会服务规范。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和冬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多年实践基础上合作起草了《重庆市社区矫正社会服务规范》,对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做出行业性规定,提升全市社区矫正社会服务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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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9.2018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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